2023年温江区非上市企业发债奖励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要求指南

2023/4/14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温江区非上市企业发债奖励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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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2〕21号)第七条第(七)款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非上市企业。

三、支持标准

1.单笔(同一批复文件)融资实际到位资金(扣除发行费用)达3000万元以上的,每笔给予10万元补贴,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2.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足5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25万元;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自2022年7月20日起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

2.自2022年7月20日起发行绿色债券进行融资。

五、申报材料

1.融资发行审批部门相关融资佐证;

2.承销协议;

3.资金到账凭证;

4.承销发行费用相关佐证;

5.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享受本政策资金扶持的企业享受扶持三年内变更注册登记地、税收解缴、统计关系等事项,应等额退还已享受的相关扶持资金及利息。

3.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如遇省市区相同政策条款,申报主体优先按上级政策申报,若区级奖励高于上级奖励,予以补足差额。

、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31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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