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关于“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的时间名额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关于“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的时间名额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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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同时申请时间
严格把关“一企仅报一类别”审核,落实申报审核责任,做好政策解读解释,于11月10日前提交在线审核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附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印章)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名额
南京市150家,苏州市市区120家,张家港市32家,常熟市34家,太仓市27家,昆山市37家,无锡市市区55家,江阴市25家,宜兴市20家,淮安市市区11家,金湖县4家,盱眙县3家,涟水县3家,徐州市市区17家,丰县5家,沛县8家,睢宁县6家,邳州市13家,新沂市6家,盐城市市区13家,响水县3家,滨海县3家,阜宁县5家,射阳县5家,建湖县3家,东台市9家,常州市市区138家,溧阳市12家,扬州市市区35家,宝应县9家,高邮市13家,仪征市8家,镇江市市区16家,丹阳市4家,句容市8家,扬中市7家,南通市市区33家,如东县6家,海安市20家,如皋市12家,启东市9家,泰州市市区25家,靖江市8家,泰兴市13家,兴化市9家,连云港市市区14家,东海县3家,灌云县3家,灌南县3家,宿迁市市区11家,沭阳县11家,泗阳县7家,泗洪县6家。
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1、专精特新产品。
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
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润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值不低于3%。
(2)创新类。
成立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可达到5000万元。
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条件范围
(一)申报范围。
2012-2016及2018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已完成“千企升级”培育库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类别。
对照现行类别和条件,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原认定隐形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复核类别需满足的条件与2021年度新申报认定各类别的条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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