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涛南京分享关于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范围条件(产品/企业)要求材料

2022/11/22

关于“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卧涛南京分享内容包括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时间、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行业范围、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产品的条件、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材料及要求。

关于“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卧涛南京分享内容包括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时间、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行业范围、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产品的条件、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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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创新产品申请时间

(一)申请材料的上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申请单位按照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完成申请材料一式2份胶装,同时填写附件汇总表,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所属板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各板块统一扎口报送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

(二)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申请材料中的《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信用承诺书》,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未提供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通知及附件表格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

 

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单位范围

本次申请原则上受理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八大产业链领域申请(“新医药与生命健康”类将单独开展,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申请单位须依法在本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原则上每家申请单位只能申请1个产品。

 

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的产品基本条件

1.产品必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或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

2.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属于自主研究和开发,拥有全部知识产权;

3)对现有产品实现了工艺、结构、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具有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4.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5.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6.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或能替代进口;

7.产品性能稳定,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销售。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

 

南京市创新产品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四)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产品或其核心技术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与该产品的相关性说明(凡属于联合申请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2.国家及省市对该类产品有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应当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请时必须附行业规定的许可生产、销售或注册、认证的必备文件);

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测试)报告、评估报告或者相关证书(复印件);

4.由依法成立的查新单位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告(查新报告)(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近两年产品有效购货合同或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及税务机打发票联(复印件)。

二、辅助材料(对申请书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请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用户使用(试用)报告、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出具的成果评价意见或技术论证报告等(复印件);

3.产品出口证明(复印件);

4.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引进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南京市创新产品申请要求

(一)要注重严格把关。创新产品评价推广工作是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走向市场的关键举措。各板块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区级形式审查、信用审查和初审组织工作,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缺少证明要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二)要注重形式创新。鼓励各板块创新初审形式,采取专家评审、路演、竞赛等方式,择优遴选推荐上报,初审方案须以书面文件提前报备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各板块推荐上报的产品不得超过推荐指标,上报前可书面征求区发改、科技、财政和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不作强制规定)。

(三)要注重氛围营造。各板块要加大创新产品申报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将视情参与各板块竞赛、路演等初审活动,并与各板块共同做好媒体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