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流程要求须知

2023/5/23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四川省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流程要求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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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1年专业资金项目、奖补政策申报研究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已履行商务部门相关备案(核准、报告)手续。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按要求足额缴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

  (二)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境外投资项目已实际开展、正常经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已生效、正常推进实施。境外项目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劳务纠纷。

  (三)近五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境内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境外项目统计数据和进展情况。

 二、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

  (一)境外投资项目

1.领域类别。电子信息、化工医药、农业种业、矿产资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电力(不含燃煤电站)、数字经济等领域的项目以及技术研发类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中方投资额(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总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上。

3.项目性质。四川企业须持股20%以上或相对控股以上,实体项目(主营业务)在境外。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的项目。

4.项目状态。成立一年以上的境外企业应正常经营,在建项目年均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15%。清洁能源电力领域的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当年实施的并购项目。

  (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1.领域类别。清洁能源电力(不含燃煤电站)、交通建材、通信设施、石油化工、设计咨询等领域的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基本类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之一:

  (1)总承包(EPC或F—EPC等)项目、投建营综合发展类项目(BOT、PPP等),2022年完成营业额1000万美元以上。

  (2)规划设计咨询项目,2022年完成营业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3)其它类型项目2022年度完成营业额3000万美元以上。

3.项目状态。境外项目基本正常推进。

  (三)重点项目主体企业开展相关活动情况

  我厅将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对项目的相关业务活动予以支持,请报送以下方面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企业在境外投资企业所在国注册(登记)、签订并购协议之前,或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境外项目或推进境外项目实施,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法律、财务税收、商务服务(不含技术研发或临床试验中的外包委托)、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服务活动。

2.项目建设经营。我省企业在建的境外工程项目,或以"绿地"方式投资的全资或控股的境外投资企业运营过程中,办理金融机构项目保函、办理员工签证、租赁办公场地以及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来开展法律、财务税收、知识产权、防范风险、安保等服务活动情况(不含技术研发或临床试验中的外包委托)。

3.项目带动设备输出与产品回运。我省企业将承建的境外工程项目或境外投资的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从国内出口,或者将其通过境外投资或承包工程业务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农业、矿业相关产品运回国内,其境外段的运输和保险投保情况。

4.项目融资。对于我省企业或其境外控股公司从银行取得的,用于境外项目的1年以上(含1年)的贷款情况。认定有效的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2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外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贴息率。

  经营拓展、设备输出与资源回运等活动已支持3年的项目,项目融资活动已支持5年的项目,累计支持5年的项目,均不再作为此次重点项目报送。

  (四)申报说明

1.每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重点项目。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的管理规则,在川央企可申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其余企业可申报对外承包工程或境外投资项目。

2.项目相关活动产生的费用(利息)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发生(项目前期工作活动费用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费用已支付。报送前期工作情况的项目,其所在国注册(登记)、签订并购协议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企业应根据项目情况,按附件要求准备提供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走出去涉外风险统保平台项目

  (一)项目要求

1.项目2022年保费缴纳金额2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境外投资项目,项目中方备案出资金额(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总额等)300万美元以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3000万美元以上。

3.项目纳入我省管理和统计。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非洲、中南美洲等新兴经济体国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项目已支持5年的,不再报送。

  (二)投保活动情况

1.境外投资项目投保。以股权投资(股权)和股东借款(债权)方式实施境外投资的企业为降低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或满足银行融资条件要求而投保的海外投资保险情况。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保。工程承包企业为降低备货或工程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而投保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的情况。

  (三)申报说明

  每个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清晰。申报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1.企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境外企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境内主体的意义作用和下一步推进计划,境外企业(项目)处于运营阶段的,应详细说明生产经营情况。此外应说明参保相关情况。

2.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证书》、《对外劳务合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中已通过备案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申报声明》(见附件2)。

4.统保平台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5.项目投保协议或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证)、项目保费发票及《保险费、担保费通知书》复印件。

7.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市(州)、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项目推荐,将辖区内企业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汇总后,出具转报推荐意见,务于2023年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商务厅,同时,各扩权县(市)应抄送相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二)所有企业均按照属地原则(企业注册所在地)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所有申报项目在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文件统一A4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有资料目录)。

  (四)商务厅对"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走出去”涉外风险统保平台项目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本期的四川省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流程要求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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