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须知

2023/5/23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成都市龙泉驿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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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1年专业资金项目、奖补政策申报研究

一、着力服务业投资环境营造

  (一)开办奖励。对总投资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项目,且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超过20%的,经相关部门认定,按照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鼓励非独立法人企业改制独立法人企业,对改制后两年内完成“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投资奖励。对总投资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按其自持经营的自持计容商业部分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购置款)的4%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鼓励企业整体收购(资产收购或股权转让)区内因故停工的楼宇项目。对收购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承诺投运后5年内不再转售的,待实际使用面积达30%以上,根据实际收购面积,按最高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收购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三)用房支持。对符合我区“十四五”重点发展方向的服务业项目租用我区经认证的绿色建筑、专业(特色)楼宇、高品质科创空间或甲级、超甲级写字楼,且实际投用的,根据楼宇不同类别,重点服务业招商项目可按照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据实给予连续五年租金补贴,补贴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服务业招商项目,可按照前两年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后三年不超过2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据实给予连续五年租金补贴,补贴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我区购置商务办公楼宇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投用的,据实参照其购置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经我区产业部门或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业项目,以租赁形式落地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额外给予一定装修补贴。

  (四)人才支持。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龙泉驿区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个人年度薪酬总额达到4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认定可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个人年度薪酬总额5%的奖励,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且在我区租房居住的,经认定可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在我区购买“龙泉造”汽车的,经认定可按照购车金额的5%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五)载体打造。对获得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和“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和“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复评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功申报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复评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商务楼宇与商业综合体开展标识认证,对达到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及获得绿色商场认证的商业综合体,给予运营机构最高其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能级提升。对首次“上规”服务业企业和首次“上限”商贸企业,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四川企业100强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推动服务业创新驱动发展

  (七)软件信息。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补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补贴2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0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补贴。

  (八)研发设计。鼓励企事业单位将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内设机构在我区改组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设计企业。对改组后首次上规入库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上台阶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九)检验检测。对新建成的重点领域省级、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落户我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补贴。

  (十)中介服务。大力引进会计评估、法律服务、高端商务、调查咨询、文化创意、减污降碳等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国内外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其对我区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度,经区产业部门认定,择优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采购本土企业提供的研发、咨询、测试、验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以及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年度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经区产业部门认定,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10%,择优给予采购单位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十一)电子商务。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限上企业统计标准并依法纳入我区统计的网络销售企业,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补贴;在此基础上年网络销售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对同一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交易额首次突破1亿元且交易平台服务收入突破5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含MCN直播运营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此基础上交易额每增加1亿元且服务收入每增加5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对同一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同等称号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十二)绿色低碳。对新入驻我区的绿色科技、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环境信息、环境交易、环境咨询等涉碳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补贴。支持存量汽车销售公司新引进新能源汽车品牌,每新增一个品牌且当年度销量超100辆,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销售公司扩大销量,对当年度汽车销量超2000辆且排名全市前10位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给予100万元销售奖励。

  (十三)交通物流。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在我区注册经营,对注册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其营业收入8‰、8.5‰、9‰、9.5‰、1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20%、30%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其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1.2%、1.5%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评定且为首次评定的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4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相应等级提升后,按标准补足差额。

 三、推动服务业品质能级提升

  (十四)现代商贸。积极推动我区制造优势向商贸优势转化,鼓励我区制造企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公司,参照其年销售额的2‰给予连续三年经营补贴。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给予街区投资运营机构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消费场景营造,对入选市级以上消费新场景的,根据其运营规模,给予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对纳入区级消费场景名单且年度综合考评排位靠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国际和本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企业首店或旗舰店,含亚洲、中国(内地)、西南、四川、成都首店或旗舰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餐饮企业首次入选“黑珍珠餐厅”指南、米其林指南的,分别给予一钻(一星)50万元、二钻(二星)100万元、三钻(三星)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年内“黑珍珠餐厅”、米其林上星餐厅首次落户我区开店的,参照执行)。

  (十五)文体旅游。对于新引进的文化创意领军企业,根据企业区域贡献度及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支持旅游民宿创建国家等级(甲、乙、丙)、省级(四川天府名宿)、市级(成都市标准民宿、精品民宿)品牌,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30万、10万一次性奖励。鼓励市场主体创建特色文体旅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对新评为国家(AAAAA)、省(AAAA)、市(AAA)文体旅融合园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民宿品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相应等级提升后,按标准补足差额。

  (十六)会展赛事。对在我区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会展、论坛、创投路演等活动或项目,经认定,可按运营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在我区范围内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重大体育赛事的赛事承办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

  四、附则说明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符合企业上规入库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必须纳入我区统计。

  对符合我区发展定位、带动性强、地方财政贡献大的特别重大服务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另行给予重点支持。与我区单独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所享受政策与本政策“就高不重复”。

  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综合运用纾困减负、激活增效等政策工具,强化普惠性和行业性措施兑现落实,确保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区级相关单位及责任单位做好审核认定、申报受理、资金拨付等兑现落实工作,确保对市场主体的资金奖补及时兑现、应兑尽兑。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鼓励企业优先申请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复”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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