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补贴!武汉市助跑制造业发展奖励补贴合集

2022/10/26


本文整理武汉市的助跑计划有关内容该计划主要针对武汉市的制造业,共有10项奖励补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整理武汉市的助跑计划有关内容该计划主要针对武汉市的制造业,共有10项奖励补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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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落户及用房

  (一)财政贡献奖励

  对新落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年内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50万元且亩均年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区级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原则上以上奖励应自达到条件起连续奖励2年,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二)工业厂房租赁补助

  对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年度财政贡献达3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其满足注册(迁入)之日起累计新增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已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租赁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用于生产制造的,按照企业实际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享全年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获得补贴后次年的产值增幅达30%以上的,可累计补贴2年(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

二、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一)工业产值增幅奖励

  对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且增幅达到40%以上的,给予8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12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2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00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小进规奖励

  对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本政策实施后,进规当年起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保持在15%以上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稳规奖励10万元

三、支持企业加大投入

  (一)工投项目入库奖励

  对当年新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达到1亿元的,奖励2万元。计划总投资每增加1亿元,对应增加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万元。企业安排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对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

  (二)工投和技改补助

  对获得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所获专项资金的50%进行区级配套补贴。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统计,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性设备投资不低于20%)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4%进行补贴,最高补贴600万元;符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产业方向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6%进行补贴,最高补贴800万元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的6%进行补贴,最高补贴800万元;符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产业方向的项目可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含系统软件投入)达到500万元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系统软件投入总额(其中系统软件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的8%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

四、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一)智能化升级奖励

  加速构建工业企业智慧工厂建设梯队,对武汉市新认定的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标杆工厂、灯塔工厂,分别奖励5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

  (二)绿色制造奖励

  对经工信部当年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经工信部当年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

五、鼓励企业提升质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50万、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3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单项冠军奖励

  对首次获得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首次获得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质量品牌奖励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或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武汉名品”的组织或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标准研制奖励

  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20万元/项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项、25万元/项、15万元/项奖励。

六、促进企业链协作

  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提高本地配套率。生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名单中产品的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进入区内无资产关联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供应体系,年度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当年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按年度采购额的5%给予供应方奖励,单个供应方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

七、促进企业成长要素

  对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且地方财政贡献同比正增长),当年在区内银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为发放之日至还款之日且不超过1年,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且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2年内不重复享受,且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当年区级贴息支持。

八、激励企业管理团队

  (一)优秀管理团队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1000亿元,且产值增幅高于全区整体增幅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分转子”

  对母公司在区外的区内分公司性质工业企业,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0万元

九、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展会奖励

  对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局组织参加国内、国外(境外)展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展位奖励的,按照市奖励标准的100%予以配套;市财政无奖励的,按照参展企业实际展位费和搭建费的50%给予奖励。国内展会奖励金额最高5万元/次,国外(境外)展会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次。每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50万元

  (二)“车谷造”工业产品推广

  设立5000万“车谷造”推广资金,开展“车谷造”汽车及其他工业产品宣传推广活动,助力区内工业企业开拓市场、营造氛围。

十、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当年被新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