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政策奖励补贴、申报条件梳理

2022/10/26

本文整理了湖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包含了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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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湖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

(一)湖北省: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鄂政办发〔2020〕61号)。

(二)武汉市:对首次获批或者复核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或者项目,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 武政规〔2021〕14号)。

(三)十堰市:对上年度新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依据:《十堰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四)黄冈市:对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黄政办发〔2019〕35号)。

二、湖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针对制造环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提炼关键需求,通过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核心制造环节的深度融合,重点梳理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形成企业示范案例材料。

(二)申报企业材料应重点描述多个智能制造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

(三)申报企业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企业能带动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报企业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六)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七)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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