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合肥市各地高企认定补贴补助和代理费用材料来袭

2022/10/12

合肥市各地高企认定补贴补助政策是怎样的?高企代理条件材料包括哪些?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合肥市各地高企认定补贴补助政策是怎样的?高企代理条件材料包括哪些?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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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于首次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当年重新认定的级高新及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庐阳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已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首次落户庐阳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奖励!

高新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于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奖励补助,对于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万。

包河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于首次认定的高企奖补10万。对于当年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

瑶海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1)鼓励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新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2)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2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蜀山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区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肥东县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市级给予20

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级没有钱

新迁入落户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入库的高成长企业,在市级研发费用的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10%

研发费用补贴(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产值和增幅都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深化企业绩效竞赛活动,前 10名授予肥东县制造业"明星企业"称号,同时给予最高 5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肥西县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重新认定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奖补;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奖补。

长丰县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巢湖市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当年认定的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市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10万元、5万元奖励。

双凤经开区高企认定补贴补助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毎户5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毎次给予1万元奖励。

合肥市各地高企认定代理费用

一、咨询服务机构费用

一般情况,咨询服务机构在报价时会根据企业的规模状况和预计实际申报过程中工作量来进行报价。

二、知识产权费用

三、科技查新费用

不同查新机构之间的报价略有差异,但是每家机构的报价都是对外公开透明的

四、产品检测费用

不同的检测机构的费用差异较大,主要因为检测的内容、精度等要求差异引起的差价,需要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定价。

五、高新企业专项审计费用

具备审计的事务所资质,从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独立执业资格、职业道德上都有具体的规定要求,专项审计费用的价格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的营业额和资产总额他们来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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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地高企认定代理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