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奖励汇编!合肥市2023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的时间、条件及奖励政策

2023/2/3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企业申请书电子版报送民营经济发展处。

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三、支持措施

1.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速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落实政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按市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工赋”创新应用。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企业上云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向云平台迁移。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围绕产业补链强链。按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条产业链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化攻关,强化“补短板”“锻长板”技术研发,开发“填空白”产品,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健全产业链群主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定期开展大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会,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税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创新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专利转移转化、风险预警、专利技术标准化等专利运营工作,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向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推送企业名单,鼓励银行结合企业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专项融资产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信贷融资,对收费标准不高于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给予1%保费补贴。(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兴泰控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企业股权融资需求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培优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活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兴泰控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宣传活动,支持企业宣传产品、技术、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提升企业知名度。(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展会。(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赁国有标准化厂房的优先予以安排。(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工业科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加分、升档或保档,对评为A类的企业实施正向激励。(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企业服务质效。推动市“1+13+X”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每年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200场、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为企业免费提供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对标诊断、技术改造评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顶层设计服务。(市经信局负责)

10.强化企业培训交流。建立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因企施策”制订培育计划和帮扶措施。(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直播、录播等形式“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每年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不少于100课时免费在线培训课程。(市经信局负责)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适时组织企业家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研修学习。(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