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8
以下是关于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认定程序以及在申报过程中企业须注意的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问题解析。
以下是关于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认定程序以及在申报过程中企业须注意的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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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我省行政区域内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为9月9日。申报企业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到时间以区县(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工作,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推广应用“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
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
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由各区县(市)科技局、长沙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审核后予以通过。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登录“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到日前提交。
2.书面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到日前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自今年起,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含园区)内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各区县(市)科技局需在我市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之前完成核实初审,统一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认定办;《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告知承诺事项相关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
研发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提供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提供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证明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应提供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活动四项指标实施操作的具体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企业应提供与相应在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并加盖人社部门参保公章的单位参保证明。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行业协会管理规定,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识。年度审计报告如是防伪标识复印件,应由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加盖骑缝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加盖事务所公章。审计报告附件应齐全,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7.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出具的报告应粘贴防伪标识),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企业承诺书。
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申报年度、企业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册数。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难点与重点,也是失分的重灾区,很多企业最后只差几分而与高新技术企业失之交臂,就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出了问题。企业应好好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科技项目申报。
但是企业往往在科技项目申报时因为对申报政策了解不透,申报过程相对混乱,也有的企业因为没有自我评价或者自我评价过高,公司自身条件不符合认定条件,有的产品不在八大领域以及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之内,有的科技人员数量没有达到要求等,导致审核过程中失败。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是如何的?
按照《认定指引》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三)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5个要点
1.科技成果一般包括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2.科技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
3.科技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产生,但是转化一定要在近三年;
4.同一个成果在多个年度转化,以首次转化为准;
5.一个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只能算一个转化,但多个成果转化为一个产品可以算多个转化。
(五)科技成果转化常见问题答疑
1.附件9成果转化表中科技成果名称填我们单位的项目名称还是取得的知识产权名称呢?
答:以成果转化具体形式定。
2.高企认定条件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科技成果”是怎么界定的?除工作指引中写的“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还有哪些成果形式能够认可?比如技术诀窍、备案的技术合同等是否会认可?
答:只要是具有实用价值的,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而来的都可以算。
3.企业的研发费用里面,高新网站里有一项“基础研发费用”,“基础研发费用”具体指的是什么?这一项该如何填写?工作指引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是什么费用。
答:基础研发费用指前沿研究、理论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等,如企业没有,就不提供。
4.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已经形成销售,但金额比较小。能否算是一个转化呢?
答:可以。
5.“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如果理解,难道是说每年5个以上转化,就要有15个以知识产权吗?
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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