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8
以下是关于长沙市及下辖10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的奖补汇编以及认定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及申报须递交材料内容。如您需要专业的一对一解答咨询,欢迎联系以下热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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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3.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4.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5.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6.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7.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8.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9.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10.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1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2.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的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我省行政区域内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为9月9日。申报企业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到时间以区县(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工作,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推广应用“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
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
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由各区县(市)科技局、长沙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审核后予以通过。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登录“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到日前提交。
2.书面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到日前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自今年起,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含园区)内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各区县(市)科技局需在我市申报受理截止到时间之前完成核实初审,统一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认定办;《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告知承诺事项相关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
研发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提供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提供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证明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应提供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活动四项指标实施操作的具体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企业应提供与相应在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并加盖人社部门参保公章的单位参保证明。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行业协会管理规定,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识。年度审计报告如是防伪标识复印件,应由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加盖骑缝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加盖事务所公章。审计报告附件应齐全,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7.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出具的报告应粘贴防伪标识),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企业承诺书。
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申报年度、企业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册数。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能够获得政府资金奖励10万—100万之间(具体奖补政策及金额依据长沙市下辖区县具体政策而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低为15%,相当于税额降低40%。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是企业的荣誉,提升企业形象,提高行业内竞争力和作为宣传企业品牌的利器。
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部分招标的基本门槛,也是竞标企业的加分项。
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获得众多政策补贴和惠企项目的基本门槛或重要条件。
优先获得办公及其工业用地,可获得部分地区及孵化基地提供的用地租金全免或租金部分比例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优先获批各大银行的贷款,更易于获得风投和各家银行的贷款。
高新技术产品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是部分企业拓展政府业务的敲门砖。
是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
首次认定给予10万元补助,重新认定给予5万元补助。
当年新认定高企奖励5万元。
营收1000万、5000万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10万奖励。
首次认定或新迁入的高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到期重新认定奖励5万元。
市级科技创新小巨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
(1)对当年首次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2)新入驻高企,新产值1000万且区经济贡献20万以上,奖励2万。
当年或次年营收2000万元、5000万、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5万、10万。
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不含)以上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重新获得高企,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
小微企业高企认定10万。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家的补助,对当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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