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2022—2023年度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湖北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2022—2023年度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湖北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申报条件
以《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湖北省 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为基础条件,
经专家评估等相关程序后认定。
二、工作程序
(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扩权赋能强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县级商务部门对照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和示范 基地创建工作指引(附件1、2)组织企业和园区申报,经初审 后向省商务厅书面推荐,同时向所在市州商务部门备案。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企业、园区均纳入申报范畴。
(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实地调研。
(三)根据评审结果和调研情况,省商务厅对拟认定的示范单位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省商务厅公布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县级商务部门推荐文件。
(二)申报示范企业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4)。
(四)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5)。
(五)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6)。
(六)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7)。
(七)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附件8)。
(八)相关申报材料涉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ICP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 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其中,(一)(二)(三)项材料为推荐文件及表格,由各县级商务部门行文上报,同时报所在市州商务部门备案;(四)(五) (八)项为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六)(七)(八)项为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申报单位报送至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县级商务部门收集后统一报送至省商务厅。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商务厅。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示范企业:各县市区按照不少于一个企业的标准上报。
(二)申报示范基地:各县市区电商产业园区稳定运行3年以上(含3年)。
(三)请各县级商务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商务厅(电商处)。
(四)2020-2021年度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 如需继续被列为示范单位的,按要求重新申报。国家级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及2020-2021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免于申报。
(五)省商务厅将从省级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中选择推荐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请各市州商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县级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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