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4/22
筑数智标杆!2026年长沙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条件和时间程序、激励补助政策!为夯实长沙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成果,推动建筑业数字化、工业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我市启动 2026 年度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围绕 BIM 应用、智慧工地、装配式建造、全周期智能管控等场景择优认定,配套专项资金扶持、评优优先、信用加分等激励,以示范项目带动全行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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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EMPC或EPC)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施工单位(EMPC或EPC)单独申报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出具认可文件。
二、申报要求
(一)依据《长沙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技术导则》(2025年12月版,以下简称《导则》)完成自评,至少满足一个应用场景等级的要求。
(二)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宜的智能建造应用场景:
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宜选用应用场景1.0;
2.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采用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EMPC)建造方式的,宜选用应用场景2.0;
3.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宜选用应用场景3.0;
4.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宜选用应用场景4.0。
三、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审报表》(附件1);
(二)《长沙市智能建造项目自评表》(附件2)及相关得分项的印证资料;
(三)智能建造整体策划方案,包括技术应用范围、人才和资金保障等内容、预期成效;
(四)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评选工作,长沙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绿建中心)具体组织申报、认定等工作。
(一)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向市绿建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柔性参数应用端对项目进行自评分。
(二)评价认定阶段。市绿建中心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认定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为长沙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享受示范项目相关激励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过程记录。申报单位应保留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图片、影像等佐证资料。
(二)成效评估。申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进行成效评估,形成智能建造方式与传统建造方式在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进行对比的报告,总结成效。
六、激励政策
(-)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效及参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对参与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的施工企业,在“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智能建造科技创新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引导奖补资金”评审中给予加分。
(三)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相关实施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在信用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可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安全奖、绿色建造奖;优先立项参与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推荐参选全国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
(五)鼓励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投标单位参建项目入选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七、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坚持优中选优,申报材料要求重点突出、亮点鲜明,符合智能建造发展方向,印证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严格评审把关。示范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导则》要求进行客观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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