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补助!2025年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条件奖补和程序要求策略

2025/10/30

2025年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条件奖补和程序要求建设方案策略整理,详情如下,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长江新区需要咨询申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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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商品化处理能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产品流通特点,科学规划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支持“江城百臻”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供应链体系。

(三)突出重点,联农带农。建设范围覆盖全市涉农区,重点向脱贫地区、村镇和田头倾斜,主要扶持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领域,以及联农带农作用强的“菜篮子”产品配送企业。

(四)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由建设主体按建设标准新改扩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按相应标准给予奖补。

(五)自主申报,规范建设。各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提交建设申请,经所在街道(乡镇)审核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规范组织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奖补对象

全市涉农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建设主体可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

(二)配套设施设备

包含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和信息化采集等设备以及1台冷藏运输车辆。

四、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奖补标准

支持建设主体2025年度完成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总造价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配套设施设备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五、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项目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各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愿申报,由区级组织项目评审,下达项目计划。

(三)项目实施。建设主体按照各区实施方案要求,选择具有冷链建设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建立台帐资料。

(四)项目验收。建设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及时向各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工程和财务审计报告。各区对项目拟奖补资金进行核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区级验收通报。

(五)资金安排。各区农业农村部门需联合区财政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联审联报的相关材料(含项目明细请款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区级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编制项目年度预算。

六、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订市级实施方案,加强项目指导;组织第三方对验收项目全面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核定最终奖补资金。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项目资金预算。

(二)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订区级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管理流程和项目实施期限,并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日常监管、验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负责落实验收等相关工作经费。

七、武汉市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建设、验收、公示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区级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区有存量资金的需优先使用存量资金,不得纳入区级项目统筹,须优先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仍要严格按照以上项目实施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实施各项目。

(三)落实用地管理。各区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

附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1.建设主体应有建设需求、有建设所需合法用地。

2.建设主体需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建设主体需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需保证资质取得单位、合同签订单位、收款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一致。

4.项目施工发票的开具应符合税务部门对项目施工发票的开票要求,税收分类编码应为建筑施工,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材料设备购置发票的开具应对各项采购材料设备明细分条列项,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发票及发票清单明细应与合同所附采购清单一致。

5.要求第三方机构验收时对发票真伪查询资料、银行付款凭证真伪查询资料及银行流水资料进行归档。

6.新购置冷藏运输车辆纳入奖补资金的范围仅包括车辆购买价款,其他如冷藏装置加装费用、购置税、保险、服务费等不纳入奖补和总投资范围。

7.将冷库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配套设施范畴。生活、办公等非生产用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纳入奖补和总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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