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14
2025年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范围和认定时间流程汇总如下,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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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
(一)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等。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同时,申报中初级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专业技术岗位及年度考核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2年;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并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4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确因业绩突出,聘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并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15年,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技术转移转化中级职称。
2.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技术转移转化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4年。
注: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学历;所称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四)业绩要求
1.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能够配合技术转移转化负责人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掌握技术转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能够独立完成信息获取、技术应用分析、熟化培育、商务谈判中一个以上模块的工作;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项(含)以上:
(1)作为技术转移转化前5完成人促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改进项目,解决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促成技术引进、成果落地转化,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作为前5完成人参与编制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并颁布实施;
(3)作为前3作者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参与撰写并出版3万字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著作或译著;或作为前5完成人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研究课题;或参与制定省部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并颁布实施;
(4)作为前5完成人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少于300万元;或作为前5完成人通过参与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促成技术交易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5)参与的科研成果作为产品的核心部分,转化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工程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
的营业收入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
(6)作为前5完成人负责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并积极做出贡献,使本单位或本单位下属的技术转移机构入选省级技术转移平台;
(7)作为县区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法人或内设机构负责人,累计签订技术转移委托服务合同或内设机构推动对外签订技术合同不低于50项;或促成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并累计到账500万元以上;或组织20人以上技术转移活动不低于20场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因突出贡献,获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表扬的。
2.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性技术需求。同时,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项(含)以上:
(1)参与过至少1项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或者研究课题,且在项目或课题中承担一定的具体工作,对项目或课题做出一定的贡献;
(2)在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参与促成1项以上技术引进、成果落地转化;
(3)参与组织过20人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活动;
(4)三年内参加过2场/次及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专业培训;
(5)作为前3作者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6)参与的科研成果作为产品的核心部分,转化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工程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
的营业收入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五)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在规定任职年限条件基础上延迟3年申报;
5.其他相关情况。
(六)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其中2025年专业课不得少于16学时面授专业课),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58号)执行。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交近4年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聘任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申报初级职称,需提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
三、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技术转移转化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职称资格确认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5号)第三十二条执行。
(三)评审政策倾斜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四)破格申报条件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关于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00号)执行。
四、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1.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
统一线上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申报人员按照《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附件4)完成网上资料填报。申报人员向所属的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申报人员还需填写《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考核计分表》(附件2)、《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成电子版,连同个人证件照,一并发送至西安技术转移转化职称评审专用邮箱,邮件名统一备注为“姓名+中级”。
2.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
统一线下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申报人员下载附件1-3、附件5-6,按照程序填写、审核完成后提交至线下资料受理处;同时将个人申报资料电子版及证件照发送至职称评审专用邮箱,邮件名统一备注为“姓名+初级”,线下资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二)单位审核公示
1.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考核计分表》(附件2)、《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文件生成JPG格式上传,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送审。
(2)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一并送审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技术经理人协会等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2.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
(1)各用人单位认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将参评人员《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考核计分表》(附件2)、《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送审。
(2)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在《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等级评审表》(附件5)中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或职改部门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审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技术经理人协会等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西安市各地技术转移转化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申报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个人申报资料电子版,统一生成PDF格式文件;个人证件照格式为:二寸、蓝色背景、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将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放入电子资料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
3.纸质资料提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兴隆三路与经二十二路交汇处西南角,西安国际文化传播中心北楼二层,丝路科技人才资本大市场办事大厅14号工位职称评审窗口。
4.申报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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