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各地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申报条件领域和补贴流程管理办法

2025/5/22

成都各地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申报条件领域和补贴流程管理办法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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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设立依据。为深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52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成都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四川省、成都市(本级)、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共同出资组建,用于支持成都科创生态岛“企业找技术”和“成果找市场”双向揭榜挂帅的资金。

第三条  资金用途。项目资金坚持“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原则,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专项支持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

第四条  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统一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注重绩效”原则,由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负责项目资金的专户专账管理,并做好资金核算、拨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五条  支持领域。聚焦推动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新能源、新型显示、医药健康等15条重点产业链细分领域。

第六条  支持对象。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企业找技术”和“成果找市场”两类揭榜项目实施主体。

(一)“企业找技术”项目:聚焦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补短板需求,梳理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榜单,由技术供给方带团队、带技术进行揭榜,为企业加速技术攻关提升产业竞争力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二)“成果找市场”项目:以国省级科技奖励成果、国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成果、高层次人才技术成果、先进技术成果、先进通用型中试技术(平台)等为重点,梳理发布科技成果转化榜单,由成果需求方带资金、带场景进行揭榜,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的产业增长点。

第七条  支持标准。项目资金按照不超过揭榜项目合同金额的40%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按实际投入金额核算项目支持金额;实际投入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金额核算。

第三章  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

第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第九条 拨付方式。项目立状签约后,按照“总额核定、分期拨付”的原则进行支持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投入金额达到项目合同金额30%的,拨付总支持资金的50%;项目通过“里程碑”节点考核且实际投入金额达到项目合同金额75%的,再拨付总支持资金的4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10%支持资金,结题验收由需求方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双向揭榜挂帅”工作专班备案。

第十条 支出范围。

(一)项目支持资金应在以下6个方面开支:

1.技术合同费。“企业找技术”揭榜项目实施主体委托或联合非关联第三方开展技术研发的费用;“成果找市场”揭榜项目实施主体向非关联第三方购买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等的费用。

2.设备费。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揭榜项目购置或租赁设备的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项目实施主体委托非关联第三方开展中试验证、样品试制、检验检测、化验及加工等的费用。

4.材料费。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揭榜项目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元器件等的费用。

5.劳务费。项目实施主体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按规定列支由单位缴纳的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6.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揭榜项目产生的软件购置、成果评价、人员培训、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科技保险等的费用。

(二)经省政府或“双向揭榜挂帅”工作专班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资金调整。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因项目技术路线不可行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项目无法执行的,经“双向揭榜挂帅”工作专班审议同意后,可延期实施、终止或撤销。项目延期的,项目支持资金同步顺延拨付;项目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实施单位应退回合规使用外的结余支持资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按照属地原则分别负责资金调整和退回等有关工作。

第四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在“双向揭榜挂帅”工作专班指导下,按照“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就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的要求,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建立覆盖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并对属地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和评价。项目支持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由项目实施主体开立项目核算专用账户,科学高效使用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的,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分别按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依规追回项目支持资金。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在“双向揭榜挂帅”工作专班指导下,四川天府新区会同成都高新区每年对落地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已享受成都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支持的实施主体,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再享受省、市、区同类政策支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西部(成都)科学城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5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优化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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