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达州市市级各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方式及材料、补贴奖励细则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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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州市市级各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方式:项目可通过四川省(达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申报服务”页面采取线上填表方式进行专项资金申报。

2.线下申报方式:项目可通过纸质材料和扫描成PDF电子文档申报,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达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各区县局)和财政局申报。由各区县局、财政局初审合格后,向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各区县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三)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各区县局盖章后,于2024年11月27日前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达州市市级各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各区县局要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达州市市级各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

在达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四、达州市市级各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规〔2021〕1号)和本通知精神,报送达州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项目相关资料(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形成报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分为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提交,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巴渠东路111号

2024 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指导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做 2024 年市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项 目申报质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 展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依据《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结合 2024 年全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署,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达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 人。

二、支持方向

1.重点产业中高价值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及其产业化,视项目 实施成效给予适当补贴;

2.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企业通过商标权、 专利权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并完成还 本付息的,给予企业不超过 50%的资助,每个企业资助总额不 超过 20 万元;

3.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被认定为国家级 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位,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 位的分别给予资助 10 万元、5 万元、5 万元、3 万元。(符合多

个资助标准的,同一年度只按最高资助标准资助一次);

4.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开展获批市级以 上专利导航(专利分析)立项支持的企业,给予资助 5 万元;

5.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首次通过国家 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 认证并获得《知识产 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经营管理状 况良好,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知识产权;

6.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新设专利代理 机构,一年内专利代理量达到 10 件以上的机构,给予资助 3 万 元;

7.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企事业单位主动 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且维权成功的,给予维权代理费 30%的资助,在境内维权成功的每件最高资助 2 万元,在境外维 权成功的每件最高资助 5 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5 万元;

8.其他符合《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 规〔2021〕1 号)所支持的项目;

9. 已享受相关资助政策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申报单位知识产权 工作基础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知识产 权。

2.2023 年以前专项资金项目未通过验收或延期验收的项目

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必须是授权的 有效发明或者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实用新型专利,已享受资助的 专利产业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或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 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较多的单位、机构不得申报。

3. 申报项目的单位和合作的项目团队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能 力或经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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