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惠企奖补!合肥市各区县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流程条件及补贴资助、细则

2024/11/11

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0万元林业惠企奖补政策解读!合肥市各区县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流程条件及补贴资助、细则整理如下,包括经济林或精品苗木基地建设精品花卉生产基地普通花卉生产基地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乡土树种育苗基地建设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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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解读:

一、合肥市各区县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的企业、组织、个人等,符合项目扶持条件、有关规定,均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申请项目必须是单一主体申报,且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本细则按照“免申即享”模式实施。

(二)审核程序

1.2024年4季度前,对奖补的项目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将奖补项目报经市政府审批,合肥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于次年1季度前,将奖补资金及时下达至县(市)区、开发区。

2.政策享受主体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

3.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开展绩效自评,整理保存项目档案。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合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合肥市各区县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奖补条件

1.经济林或精品苗木基地建设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经济林或新增相对集中连片精品苗木基地达到100亩,苗木品种、栽植密度、苗木规格、造林质量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造林成活率85%以上,抚育管理措施到位,奖补20万元。超过100亩部分每亩最高按0.2万元根据面积大小择优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2.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1)精品花卉生产基地

在标准化设施大棚内新增相对集中连片花卉生产基地达到15亩,具备标准化苗床、温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及四季生产条件,生产包括但不限于蝴蝶兰、君子兰、兰花、康乃馨、切花菊、百合、非洲菊、玫瑰、郁金香等优质名贵花卉,花卉基地满植率大于80%,花卉品种、种植密度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且符合市场前景发展的,奖补20万元。超过15亩部分每亩最高按1.3万元根据面积大小择优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2)普通花卉生产基地

在室外或普通大棚内新增相对集中连片花卉生产基地达到30亩,花卉品种、种植密度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且符合市场前景发展的,主要包括鲜切花生产基地、特色花境植物培育基地、时令花卉繁育生产基地,不包括观赏性花园、花圃、花海,花卉基地满植率大于80%,奖补20万元。超过30亩部分每亩最高按0.66万元根据面积大小择优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3.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对本年度以来新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特优新农产品(林业类)”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同一年度同一实施主体获得多个称号的只享受一次奖补(不含国家级、省级财政已给予奖励的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4.乡土树种育苗基地建设

按照《育苗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培育麻栎、黄连木、皂荚等合肥市十大优良乡土树种,新增面积达30亩(含)以上,同一实施主体一次性择优奖补20万元。

三、附则

1.奖补主体不得是失信企业、个人等,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对资金一律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已享受过奖补的项目(小班)不得享受同一类型的项目奖补,且同一项目享受过如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及其他市级部门政策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奖补。项目必须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不能与高标准农田、河道管理范围、非绿化建设用地、耕地后备资源图斑重叠。

3.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市林园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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