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时间流程及瞪羚企业认定补助奖励、条件、有效期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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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时间及流程要求

  (一)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需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上传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由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正式版本汇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二)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限。因项目申报受理量大,在推荐单位审核环节需审核内容较多且为人工审核,从各申报单位完成审核提交后到成都市科技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注: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我局按照申报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作推荐审核),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凡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4年10月17日17时。逾期提交的,在推荐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关于推荐审核意见查询。因我局在系统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后,系统无短信提示功能,请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项目待推荐审核排队情况、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根据我局推荐审核意见做好补充相应材料、及时再次提交相关工作。

  (四)申报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2)材料装订要求,将纸质材料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07)。

  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四川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15年(含)以内,且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股权交易市场除外),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战略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川“六大优势产业”等领域,以及我省布局的未来产业重点领域。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生态环保、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四)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年均在职人数不低于35人。

  (五)企业能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和形成发展潜能,有良好的成长性指标。

  1.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均保持正增长;

  2.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上年度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5-10年(含)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营业利润为正值;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2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10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六)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指标。

  1.企业近三年均有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且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3.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在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取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达到以下条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生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一类知识产权授权不少于2项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二类知识产权合计取得不少于10项。

  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程序

  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

  申报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模块,提交备案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推荐至科技厅。

  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拟备案名单,报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科技厅公布四川省瞪羚企业名单,并纳入管理服务。

  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补助奖励及好处

  对首次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支持。鼓励各市(州)政府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创建、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优先推荐瞪羚企业获取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优先推荐进入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便捷贷款审批通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纳入各类上市企业培育计划。

  成都市各地省瞪羚企业申报有效期

  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到期后企业需重新申报备案。科技厅按年度对瞪羚企业发展情况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企业获得支持相关。

  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前在系统完成填报年度发展监测数据,科技厅依据监测数据组织编制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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