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6市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2024-2027年)申报奖补补贴要求指南

2024/8/14

安徽省16市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申报奖补补贴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安徽省16市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申报奖补补贴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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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2024-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我省制造业做优做大做强,现提出以下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制造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制造业企业不断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增强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为建设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坚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聚焦培育发展“4433”万千亿产业体系和先进制造 业集群,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独角兽’及制造业上市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链主企业”成长路径,梯度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力争到2027 年,实现“万千百”目标:即累计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1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0家“独角兽”及制造 业上市企业、1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链主企业,形 成具有新质生产力特征和安徽特色的制造业优质企业方阵。

  二、重点任务

  按照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路径,分阶段建立并动态管理企业储备培育库。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以及我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政策,省市县联动统筹资金、人才、平台、场景等要素资源,对制造业优质企业及储备培育库内企业申报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安排、重点工程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同时,围绕支持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重点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不断增强产品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1.支持“卡位入链”。聚焦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 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 梳理产业链关键和薄弱缺失环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 与“工业强基”、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和关键技术攻关等项 目,培育打造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配套专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 委)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 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享受专利优先审查等政 策。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对相关领域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等专利申请开展快速预审服务。 (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鼓励企业在产品立项、技术研发前开展专 利导航(评议)和风险预警分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 贴支持。(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场监 管局)

  3.强化高层次人才供给。支持校企联合开展博士后招收 培养,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博士后站新招收博士后给予最高 2年30万元进站资助,对出站后首次就业选在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40万元生活补贴。(牵头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 市人民政府)实施专精特新企业聚才专项,对符合条件的按

  4.0版安徽人才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深化融资服务。持续深化“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专 项行动,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名单共享推送机制,引导

  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绿色

  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提供纯信用担保,保持较低担保费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安徽 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高质量建设区域性 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对由工信部门组织在省“专精特 新”专板规范层、培育层入板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财 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二)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壮大工程

  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创新、开拓市场,在关 键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进一步提高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 和抗风险能力。

  5.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 增量补助行动,对企业研发费用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 连续三年保持增长的,按其研发费用增速分档给予每户30 万元、40万元、50万元资金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6.支持企业打造“三新一强”。落实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 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等重点领域,2024-2026年, 连续三年、每年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 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并依规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 政厅)

  7.推动产品创新。制定出台“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 矩阵行动方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含后备培育库)企业按照“省级新产品、‘三首’产品、工业精品、标志性产品” 的梯度培育路径,加快产品创新,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对评定的标志性产品,每个最高奖补100 万元;对评定的“三首”产品,按照《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措施》规定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8.支持股权融资。发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 期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含后备培育库) 企业投资力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集 团;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常态化开展“皖企投 融汇”一月一链融资路演对接活动,帮助专精特新“小巨人” (含后备培育库)企业与省内外资本搭建交流互动平台。(牵 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证监局;配合单位:省委 金融办)

  (三)实施“独角兽”及制造业上市企业孵化工程

  聚焦新领域和新赛道,挖掘和培育一批掌握“独门绝技”、 “硬核科技”、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潜在)企业。完善制

  造业上市企业后备库建设,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报审 一批、上市一批”的路径递次推进,“一企一策”助力企业借助 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9.挖掘和培育“独角兽”企业。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 相结合,聚焦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合成生 物、氢能和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发掘培育 具有“独门绝技”“硬核科技”的“独角兽”企业。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孵化一批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独 角兽”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通过内部裂变、投资 孵化等方式催生“独角兽”企业;鼓励国内外投资机构、咨询 机构、社会组织等挖掘和引进“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 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在其落户、认定、上市 等关键节点,各地可给予政策扶持和引导资金奖励。(责任 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支持独角兽(潜在)投融资。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引导 基金激励容错机制,鼓励国有创投机构通过市场化路径积极 参与“独角兽”(潜在)企业培育孵化。(责任单位:省委金 融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鼓 励行业龙头企业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独角兽”(潜在) 企业。对于新评定的“独角兽”(潜在)企业,获得投资后估

  值超过10亿美元、5亿美元的,各地可分档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开放场景应用。鼓励各级政府重大工程、社会重大项 目向“独角兽”企业开放应用场景,支持“独角兽”企业在智能 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建设示范应用项目,引导 “独角兽”企业以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 市场需求挖掘。鼓励高新园区打造“首创”应用场景示范基地, 对“独角兽”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首发”应用场景。(责 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2.推动制造业企业上市。对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并购重组、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 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顶格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 任单位:省委金融办、安徽证监局,各市人民政府)对改制 完成并在安徽证监局首次辅导备案的企业,奖补160万元;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或沪深 北证交所正式受理的企业,奖补16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后 补齐至400万元。(责任单位:安徽证监局、省财政厅)

  13.支持兼并重组。充分发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 性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独角兽”及制造业上市企业(含 后备培育库企业)开展技术、业务、品牌等重点要素的兼并 重组,不断扩大国内国际市场份额;支持企业以高端技术、 高端人才、高端品牌为重点开展跨境并购,整合引入顶尖技

  术、管理团队、商业模式、营销渠道等,各地要“一企一策” 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有力支持。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投资机构等联动参与企业境内外兼并重组,支持银行机 构为企业提供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融资服务,助力打造行业 领军企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人行 安徽省分行、安徽证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链主企业领航工程

  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链主企业对标世界一流,强化创新、完善治理、扩大开放,全面提升生态主导力、市场话语权和国际竞争力。

  14.围绕产业链培优引强。落实国家重点产业链锻长补短 战略,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确定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牵 头,联合全省(全国、长三角)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对承担攻关任 务的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予以资金支 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 革委,省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围绕省级重点产业链梳理 招商目录,用好世界制造业大会、“投资安徽行”、“天下徽商” 圆桌会等平台资源,多渠道对接引进世界500强、民企500 强和央企等龙头企业和项目,招引一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领域的行业龙头和人才团队,各市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专班推进组牵头单位,各市人 民政府)

  15.建设高能级研发平台。指导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 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参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 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 新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 谷”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基础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 研究,省财政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院士 合作设立院士工作站,通过登记备案的给予100万元登记备 案建站资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6.支持“数字领航”企业典型示范。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

  及产业链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打造行业应用场景,建设“数字领航”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典型示范项目,按项 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单个项目 最高奖补500万元。对获得国家“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制造 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再分别奖补500万元、 300万元、2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 合单位:省财政厅)

  17.建立政企沟通“直通车”机制。依托省制造强省建设领 导小组建立重大问题“直通车”协调机制,将制造业单项冠军 及产业链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提出的重大建议及 难点重点问题,提交协调工作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和统筹协调 解决。对反映涉及全省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提级办理,报 请省委、省政府研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 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建立重大涉企政策参 与制定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 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及对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政策,邀 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产业链链主企业(含后备培育库企业) 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省发 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负 责组织落实,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省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市结合实 际细化具体举措,落实目标任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 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融资支持。持续深化“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

  务专项行动,健全制造业优质企业白名单共享推送机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优质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绿色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制造业优质企业贷款提供纯信用担保,保持较低担保费率。(牵头单 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 人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发挥省新 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制造业优 质企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十大新兴 产业专班牵头单位)持续推进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和万家 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行动,分层分类推动制造业优质企业 上市挂牌。(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安徽证监局)

  (三)强化要素供给。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优质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 点项目清单,按规定优先给予用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对实 施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积极指导通过排污权 交易获取;对除主要污染物外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在确定地 市充分挖潜后,仍有缺口的部分由省级按照‘一事一议’相关 规定予以保障。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 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统筹保障制造业优

  质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科学编制负荷管理方案,合理安排错避峰用电,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优质企业应享尽享水电气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引才留才。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各地可 结合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分类目录,适当降低人才认定门槛, 感召更多天下英才落户安徽、投资安徽。鼓励制造业优质企 业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 目,各地要帮助协调解决所引人才及其家属的户籍、医疗、 教育、住房等服务保障,并在项目申报、科研活动等方面提 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优质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申请 人才公寓、从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对企业引进的海外 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职称评 审和人才层次认定。(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支持制造 业优质企业建设“研发飞地”,在省外(海外)全资设立的研发 机构、省级备案认定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符合条件 的人才,享受在皖人才相关政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 (五)提供精准服务。分类建立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库,每年动态更新入库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县为制造业优质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定期走访联系,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做好政策宣贯、协调对接、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 支持各类公共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优质企业提供普惠化、便 利化、精准化服务。鼓励各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打 包集中采购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企 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促进制造业优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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