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13
项目保护补助费、传承人补助费、传承人记录补助费、文化生态区保护补助费!2025年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安徽非遗保护资金申报范围
(一)项目保护补助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开展传承和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必要传承实践用具购置等支出。各级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中心、省级非遗传承基地、省级非遗工坊、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等均可申报。
(二)传承人补助费。补助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的支出。相关经费由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汇总申报。
(三)传承人记录补助费。补助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系统记录的支出。相关经费由省级非遗保护中心申报。
(四)文化生态区保护补助费。补助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规划编制、研究出版、数字化保护、传承体验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推广等支出。相关经费由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的市级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二、安徽非遗保护资金申报要求
1. 各地申报的项目应为年度内能正式启动且可实施完成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本市(省直管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的20%。
2. 申报项目需注重项目的价值性、濒危性及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对上一年度省财政已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补助。
3. 各市局要对资金申报文本严格把关,申报的项目需有明确的保护工作计划和合理的支出预算,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绩效目标设置要符合实际,量化清晰,凡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纳入补助经费预算。
三、安徽非遗保护资金申报流程及时间
1. 资金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申报材料附件,填报后打印正式申报文本,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
2.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市(县)报送项目审核汇总后,填写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单位为省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
3. 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厅非遗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非遗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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