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24
安徽省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著、专利、版权、商标)、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保护补助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开展传承和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必要传承实践用具购置等支出。各级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非遗传承基地、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等均可申报。
(二)传承人补助费。补助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的支出。相关经费由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汇总申报(附件3)。
(三)传承人记录补助费。补助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系统记录的支出。相关经费由省级非遗保护中心申报。
(四)文化生态区保护补助费。补助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规划编制、研究出版、数字化保护、传承体验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推广等支出。相关经费由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单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各地申报的项目应为年度内能正式启动且两年内可实施完成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本市(省直管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的20%。
2. 申报项目需注重项目的价值性、濒危性及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对上一年度省财政或中央财政已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补助。
三、其他要求
1.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市(县)报送项目审核汇总后,填写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单位为省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报送。
2. 资金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申报材料附件,填报后打印正式申报文本,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
3. 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公章,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厅非遗处(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非遗处邮箱。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遇问题,可以咨询小编,我们提供问题咨询、辅助代理服务。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