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农业补贴!2024年芜湖市农业产业奖励补贴政策清单

2024/7/12

政策涵盖:芜湖大米、稻渔养殖、种业(植物、动物)、农产品展会、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牛羊养殖、养殖场建设、农机服务中心、农机、蔬菜标准园、数字农业基地、钢架连栋大棚、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预制菜产业政策依据《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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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自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政策支持

 

芜湖市财政支持现代农业若干政策

一、支持芜湖大米绿色健康发展(“芜湖大米”、稻渔养殖)

打造智慧“芜湖大米”种植面积 45 万亩以上,支持8个重点示范镇,30个整村示范村,100个示范片,主要对基地建设、品牌宣传和营销推广等给予激励。扶持稻渔综合种养。对新建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 300 亩以上的主体,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种业补贴)

1.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种子企业,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2024年市内常规水稻制种面积达 5000 亩以上的主体,按照 10元每亩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

3.对紫云英种子 2024 年度生产销售量达 50 万公斤、150万公斤、250 万公斤的主体,分别奖补5万元、10万元、15 万元;

4.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种子企业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024 年度通过国家审定、安徽省审定,分别给予每个品种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 50 万元;

5.对 2024 年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主体,每个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6.对水产新品种选育成功并获得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认定,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7.通过省级以上疫病净化场评估的种畜禽场,每个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8.新建并投入生产的圩猪分点保种场(点)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

9.新增存栏圩猪能繁母猪 50 头以上,同时年出栏圩猪杂交一代商品猪500 头以上的自繁自养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三、支持经营主体对外合作(展会、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

1.支持新建 20 个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每个基地给予8万元资金扶持。

2.安排70万元参展补贴资金,主要支持主体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农产品交易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团参加的国际国内相关展会。

3.新培育30个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个给予奖补5万元。

 

四、支持秸秆变肉工程(牛羊养殖补贴)

1.支持新建、改扩建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对新增出栏肉牛5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新增出栏肉羊 1000 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

3.支持存量规模养殖场发展。对肉牛年出栏50头及以上且高于 2023 年出栏量,并在本地饲养超过半年的规模养殖场,每头补助 300 元

4.对肉羊年出栏新增500只及以上且在本地饲养超过4个月的规模养殖场,每只补助 50 元。

 

五、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养殖场补贴)

1.鼓励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1)对2024年新建、改扩建且新增生猪出栏 1000 头及以上、肉禽出栏 10 万只及以上以及蛋禽存栏3 万只及以上,建设并使用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支持存量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1)对 2024年获得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分别给予不超过 15 万、10 万元一次性奖补;(2)对 2024 年通过省级及以上无疫小区评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3)对 2024 年获得省级“减抗”达标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不超过 10万元一次性奖补。(4)建设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5 个,每个奖补5万元。

 

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中心、农机补贴)

1.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钵式育秧中心建设。(1)按其投入的30%,给予每个农机服务中心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每个钵式育秧中心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设备购置及体系建设。

2)编制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 2024 年购置的未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生产所需的中小型农业生产机械按照购置价格的 30%给于补助,全市总额控制在 30 万元以内。

 

七、推进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蔬菜标准园、数字农业基地、钢架连栋大棚

1.2024 年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5个,对其基础设施投资的30%给予补助,每个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2.2024年建设市级数字农业基地5家,对当年新建或改扩建的数字农牧渔场(园)等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投资的 30%予以补助,最高每家不超过50万元(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除外)。

3.对蔬菜生产新建钢架连栋大棚3000 平方米以上,且生产配套设施齐全的主体给予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 12万元。

 

八、支持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龙头企业补贴

1.对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

2.对 2024 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其中 50%达产升规后拨付;

3.对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 亿元、50 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奖补。

 

九、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

1.对 2024 年度新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补,对新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给予1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

2024 年获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补。绿色食品每个奖补2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补1万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产品奖补2万元。

 

十一、发展农业特色金融

推进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具体参照 2024年度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对于中央政策补充险肉牛保险实施财政保费补贴;发挥市级“振农担”风险补偿金的作用,支持各类主体融资贷款。

 

十二、支持预制菜高质量发展(预制菜产业)

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23号)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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