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22日!2024年安徽省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2024/5/11

三首认定奖补及三首保险奖补!截止5月22日24时2024年安徽省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或机构。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的申报主体须是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一)基本材料

1. 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

2. 省辖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2022年、2023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3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的申报主体只需提供其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及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机构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企业已获得国家、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除外)。

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支持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3项政策条款为前置申报,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后续根据政策、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二、重点领域

)支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1. 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

——申报条件

2023年已经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经2024年补充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

2024年度第一批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

研制单位及其示范应用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申报材料

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文件扫描件(2023年已经评定,且申报国际先进水平等级的,须提供当年评定文件);

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支持方式

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首台套产品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按其产品单价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2. 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

——申报条件

2023年、2024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单位;

已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评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文件扫描件;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承诺书;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时提交的销售合同、发票及流水原件扫描件;

保单原件扫描件,已缴纳全额保费的发票及流水原件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等。

——支持方式

2023年、2024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研制单位,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申请。

3. 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

——申报条件

2023年、2024年评定为省首批次新材料,达到国际先进、实现自主供应能力,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

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在“项目主要内容”栏填写申请新材料名称、评定文件名称及文号)、承诺书;

2023年3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银行流水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需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3年已评定的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项目还需提供: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对比分析报告;产品若经过专家鉴定会论证或有高水平权威机构/人员推荐,请将鉴定会结论性意见及推荐函PDF扫描件一并提供;其他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性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首批次新材料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按其货值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4. 补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

——申报条件

2023年、2024年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

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已获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资金,国家级、省级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在“项目主要内容”栏填写申请新材料名称、评定文件名称及文号)、承诺书;

2023年3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银行流水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

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已缴纳全额保费的付款凭证扫描件。

——支持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批次新材料的产品研制单位,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

5. 奖补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

——申报条件

2023年、2024年评定为省首版次软件,达到国际先进、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其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

申请奖补的首版次软件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第三方集成商等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承诺书;在资金申请表中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

推广应用首版次软件的销售发票和付款凭证(与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时提交销售合同一致);

2023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还需提供《申请评定“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对比分析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性的佐证材料。

——支持方式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软硬一体产品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6.补贴首版次软件保险保费

——申报条件

2023年、2024年评定为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的研制单位。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承诺书;在资金申请表中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

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企业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全额保费的付款凭证扫描件;

保单列明承保的首版次软件销售合同,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式

对于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投保推广应用综合险的企业,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保险补贴期限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已享受该政策的不再享受。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版次软件的研制单位,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第三方集成商的不得提出申请。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级经信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县级(市、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关于2024年安徽省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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