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及补贴标准

2024/5/11

11个补贴方向!截止5月22日24时2024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或机构。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的申报主体须是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一)基本材料

1. 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

2. 省辖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2022年、2023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3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的申报主体只需提供其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及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机构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企业已获得国家、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除外)。

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支持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3项政策条款为前置申报,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后续根据政策、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二、重点领域

)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1.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制造领域骨干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规模超过1亿元;

②申报主体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行业或细分领域影响力;

③创新方向符合《2023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技术攻关指导目录》;由申报主体单独完成或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在上年度完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实现产业化,相关技术指标和量产工艺水平居行业前列;

④项目研发和设备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占项目总费用比重不低于20%;

⑤申请纳入奖补的单台设备单价(含税)不低于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①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②企业研发费用清单、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

③政府部门予以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企业内部立项证明;

④包含产线扩能改造的创新研发项目需额外提供产业化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⑤项目实施后技术能力提升及效益、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如创新研发项目验收报告、相关成果奖励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在售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及2-3份大额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等)。

——支持方式

省级遴选20个左右创新研发项目,按项目研发和设备投入最高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企业,或从事相关业务方向的高校、科研机构;

②申报主体应在2023年度建成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产品小试线、中试线;

③申报研发实验线应区分于量产线,设在相对独立区域,并已于2023年投入正常运行;

④申报研发实验线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申请纳入奖补的关键设备单价(含税)不低于10万元;

⑤产品方向符合2023年度《2023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技术攻关指导目录》(见附件20),且国内尚未实现量产;

⑥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①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项目申报书;

②项目备案或立项文件(如涉及环评的项目需额外提供项目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③项目建成投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文件等);

④项目关键设备采购合同、设备清单;

⑤项目关键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式

省级按照关键研发设备实际购置额最高20%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制造企业,并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研发机构,具有自主研发和量产能力;

②申报主体2023年度研发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创新产品,关键指标刷新世界纪录,并在安徽省内实现量产。

——申报材料

①企业在皖设立研发机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立文件、研发人员名单、专利证书、研发机构相关荣誉称号等);

②第三方机构测试认证报告(出具时间限2023年度);

③第三方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如CNAS证书、CMA证书等);

④产品性能指标打破世界纪录证明材料(如国家级行业协会证明材料、国际权威排名等);

⑤该款产品2023年度量产情况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支持方式

省级给予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400万元。

4)支持在皖设立企业研发总部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制造企业,具有自主研发能力;

②申报主体或所属母公司拥有2家(含)以上分公司或控股50%(含)以上子公司,且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比例不低于20%;

③申报主体2023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应不低于5%,或202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

④ 申报主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0人。

——申报材料

①申报主体在皖设立研发总部、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立文件、专利证书等);

②2023年度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如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③在皖研发总部研发人员清单(含学历信息);

④申报主体所属集团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支持方式

对在皖研发总部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获得的提升创新能力相关政策支持,省级奖励资金最高上浮20%。

2. 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

1)支持招引关键配套环节企业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制造企业;

②申报主体在皖投资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关键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为新引进落地(2024年3月1日以后)项目。

——申报材料

①支持招引关键配套环节企业项目申报书;

②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③申报项目已建成投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产品销售合同、产品销售发票等);

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需注明项目资金来源,并附设备采购发票、厂房建设合同等相关附件)。

——支持方式

省级按照申报主体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地方政府代建投资等非申报主体投资)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市(县、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和上市企业的项目,奖励资金全部由省级层面承担。

3. 拓展海外市场

1)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制造企业;

②申报主体2023年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品在我省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

③对应出口产品2023年度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

——申报材料

①出口产品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

②第三方机构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出具日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③第三方机构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省级予以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100%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实践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企业;

②申报主体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评级等业务并获得认证。

——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2023年度发布的ESG报告;

②第三方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出具日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③第三方出具的认证或审验报告;

④第三方机构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上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评级等业务并获得认证的企业,省级予以相关服务费用100%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4. 开展示范应用

1)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省级示范应用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创新应用项目的投资主体;

②申报案例符合《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创新应用场景重点方向》(见附件25);

③申报案例所属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应不低于100万元(含项目设计、建设、设备购置等费用);

④申报案例应在安徽省内组织实施,技术领先、应用前景良好、可复制推广性高、产业带动性强,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申报案例所属项目截至2023年底应已竣工并稳定运行,无知识产权纠纷;

⑥已获得国家级示范应用类项目或优秀案例奖补的单位不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①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创新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

②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情况等);

③项目必需的审批文件(如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电力并网批复、施工许可证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支持方式

每年遴选一批省级优秀创新应用场景案例,给予单个最高5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2)支持薄膜太阳能技术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投资建设薄膜太阳能发电项目;

②薄膜太阳能组件实际装机容量不低于250千瓦,在2023年度实际建成并正常运行;

③项目非政府投资建设。

——申报材料

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②项目必需的审批文件(如项目备案、电力并网批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③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等主要电站设备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④2023年度实际发电或售电证明材料等。

——支持方式

省级给予投资建设方最高0.4元/瓦的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

该政策由省能源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加强省级考核激励

——支持方式

省级根据各市上年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绩效综合考评情况,分档予以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级经信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县级(市、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关于2024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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