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9
如何申请无废工厂?此次东湖高新区截止时间到5月10日!2024年第一批武汉“无废工厂”建设申报时间名额及申请流程指标等内容整理如下,武汉市内各区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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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无废工厂”建设申报时间流程
一、组织申报。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支持满足申请条件企业根据武汉市“无废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建设,并按要求编制《武汉市“无废工厂”申报书》。鼓励相关企业结合“绿色工厂”创建,重点突出“无废工厂”建设理念、指标提升等。各有关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项评价指标要有详细的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各申报企业于5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区企服局。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023年以来企业有无环保处罚记录(区环境和水务局出具证明材料),结合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推荐至市经信局。
三、组织评审。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批作为“无废工厂”示范单位,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武汉市“无废工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 无废城市 ”建设实 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22〕 22 号) 要求, 提升我市工业固 体废物就地资源化效率, 助力 “ 无废城市 ”建设, 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坚持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固废、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促进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3 年 ,创建 50 个 “ 无废工厂 ”试点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到 2024 年底, 创建 150 个 “ 无废工厂 ”, 企业绿色低碳 “ 无废 ” 理念普遍形成,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进固废源头减量替代
1 、 深入推行清洁生产 。 引导主要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 不断采取工艺改进 、 清洁能源和原辅料替代 、 智能化技术提升等 措施, 促进固废源头减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
2 、 加快推动绿色制造 。 引导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固体废 物管理制度,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 、选择绿色材料 、 实施绿色 采购 、 打造绿色制造工艺 、 推行绿色包装 、 开展绿色运输 、做好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 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 开展 “ 绿色工厂 ” 建设。
(二)健全完善固废收贮体系
3 、 健全固废信息登记制度 。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完善固废登 记制度, 健全产生 、 贮存 、 流向等基础信息台账 ,做到来源清 、 去向明。
4 、 完善固废贮存设施建设 。推动企业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 环境规范标准的固废贮存场所 、 分拣中心。
(三)着力拓展资源利用途径
5 、 鼓励点对点就近利用 。支持企业实行梯级利用和交换使 用, 推动高值固体废物等在企业内 、企业间循环利用 。冶金渣 、 粉煤灰 、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 鼓励就近建材化利用, 逐步 提升主要行业工业固废利用水平。
6 、培育高值化利用企业 。培育废钢铁 、废塑料 、废旧轮胎、 废旧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骨干企业, 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 聚, 持续推动一般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
7 、 创新循环利用模式 。 鼓励钢铁 、 建材 、 焦化 、 资源循环 利用等重点领域的企业通过创新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模式, 积 极探索 “ 固废不出厂 ”“ 固废不出园 ” ,加强大宗工业固废全量化利 用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
8 、 支持循环技术创新 。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技
术不成熟的固废,鼓励企业参与循环技术创新,与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公司合作,开发新的利用技术。
(四)完善无害化处置能力
9 、 规范无害化处置流程 。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 企业 需交由有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 对固废产生 、 贮存 、 转运 、 利用 到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
10、提高无害化处置能力。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 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新模式, 鼓励企业拓宽无害化处置 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开展建设。各区指导鼓励企业开展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支持满足申请条件企业根据武汉市“ 无 废工厂 ”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建设, 并按要求编制《武汉市 “ 无废工 厂 ” 申报书》 。
(二)初审推荐。各区汇总本地区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组织示范评审。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一批作为“ 无废工厂 ” 示范 单位, 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名单 。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的企 业, 并开展了 “ 无废工厂 ”建设宣传, 可直接认定为 “ 无废工厂 ” 。
(四)加强事后监督。对认定为“ 无废工厂 ”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出现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实行摘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 无废工厂 ”建设统筹, 制订建设方案, 出台评分标准, 明确建设 目标和进度, 做好动员部署, 加强督办 。各区负责辖区内 “ 无废 工厂 ”建设推进工作, 加强指导, 组织企业申报。
(二)强化考核监督。市无废办将“ 无废工厂 ”建设纳入对各 区人民政府建设 “ 无废城市 ”考核评分 。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 局加强指导监督, 严格组织考核, 适时通报各区建设进度。
(三)加强技术政策支持。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服务机构发挥优势,为企业开展“ 无废工厂 ”提供技术咨询 、过程 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 帮扶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指导企业 利用先进循环技术促进综合利用 、 无害化处置 。获得 “ 无废工厂 ” 称号企业优先推荐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
(四)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一批“ 无废工厂 ”建设经验做 法 、 典型模式,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大宣传, 提高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引导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利用自媒体、 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 , 开展多渠道 、 多形式宣传培训 , 努力营造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汉市“无废工厂”评价指标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 无废工厂 ”是指以源头减量 、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 , 促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原料替代、工艺改造、技术更新、 点对点利用等手段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工厂。
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 无废工厂 ” 的评价指标和指标计算方 法 ,适用于武汉市 “ 无废工厂 ” 申报、评价及管理 。 已列入国家或 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予以优先支持。
二、评价标准
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标准
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
必备 条件 |
工厂的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环保安全手续健全 |
是/否 |
|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未被列入失信企业。 |
是/否 |
||
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 总量控制要求。 |
是/否 |
||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 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
是/否 |
||
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要求,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
是/否 |
||
评分项 |
保障能力 建设 |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5 |
企业编制 “ 无废工厂 ” 实施方案。 |
5 |
||
“ 无废工厂 ”建设教育培训,设置有 “ 无废工厂 ”建设宣传栏。 |
5 |
|
|
依法及时公开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5 |
建有固体废物产生 、贮存 、流向等基础信息台账。 |
5 |
||
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逐年降低。 |
10 |
|
重点行业企业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5 |
||
综合利用 |
与综合利用企业签订了消纳合同。 |
5 |
|
综合利用率应不低于70%。 |
10 |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应逐年提升。 |
10 |
||
无害处置 |
暂时贮存固废场所设施完备, 满足固废污染防治要求 ,未 受环保处罚。 |
5 |
|
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 交由有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 |
10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逐年下降。 |
10 |
||
危废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10 |
||
加分项 |
获得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加10 分。 |
三、评价指标解释
(一)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指标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 工业增加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该指标是用于促进全面 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的综合性指标。
计算公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2、实施清洁生产情况
指标解释:指企业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 科技〔2018〕 5 号)要求通过审核评估 。该指标用于促进企业实 施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削
减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3、开展绿色工厂建设情况
指标解释:绿色工厂是指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和相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 、原料 无害化、生产洁净化 、废物资源化 、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包括国 家级 、省级绿色工厂 。该指标用于促进工厂减少有害原材料的使 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指标
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 。该指标用于促进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工业资源、能源消耗。
计算公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十综合利用 往年贮存量)×100%。
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量与再生资源收集量的比值。再生资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木材、废旧轮胎、废矿物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
计算公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量/再生资源收集量×100%。
(三)工业固体废物最终处置指标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下降幅度
指标解释:指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与基准年相比下降的幅度。该指标用于促进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计算公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基 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一评价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量)÷ 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100%。
(四)保障能力建设指标
7、制度体系建设
指标解释:指企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体系、制度建设情况、企业“ 无废工厂 ”建设实施方案等情况。
8、“ 无废工厂 ”建设教育培训
指标解释:指企业组织以“ 无废工厂 ” 为主题的科普活动 ,定 期为员工提供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情况。
武汉市 “ 无废工厂 ”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区域 |
年度 |
|
2023年 |
2024年 |
|
江岸区 |
1 |
1 |
江汉区 |
1 |
1 |
硚口区 |
1 |
1 |
武昌区 |
1 |
1 |
汉阳区 |
1 |
4 |
洪山区 |
2 |
6 |
青山区 |
3 |
12 |
蔡甸区 |
5 |
16 |
江夏区 |
5 |
16 |
黄陂区 |
5 |
16 |
新洲区 |
5 |
16 |
东西湖区 |
6 |
18 |
经开(汉南区) |
7 |
21 |
东湖高新区 |
7 |
21 |
合计 |
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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