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9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组织申报。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支持满足申请条件企业根据武汉市“无废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建设,并按要求编制《武汉市“无废工厂”申报书》。鼓励相关企业结合“绿色工厂”创建,重点突出“无废工厂”建设理念、指标提升等。各有关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项评价指标要有详细的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各申报企业于5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区企服局。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023年以来企业有无环保处罚记录(区环境和水务局出具证明材料),结合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推荐至市经信局。
三、组织评审。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批作为“无废工厂”示范单位,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