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宜昌市秭归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

2023/12/20

宜昌市秭归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等内容如下,看完之后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宜昌市秭归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等内容如下,看完之后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支持方向:支持乡镇商贸中心设施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在乡镇新建或改造的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设施。

2.支持主体:全县商贸(含电商)企业。

3.支持内容: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完善商业功能的广告设计;空调、消防、监控设施设备;购买或开发线上购物平台(APP)、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ERP)、电子收款机(P0S机)及与上述三项相关的电脑和机房设施设备。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1.支持方向:支持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仓储、流通等能力。鼓励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推行智能化、数字化,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支持主体:全县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

3.支持内容:完善清洗、预冷、烘干、质检、初加工、包装、分拣、配送功能的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及农产品产地仓、冷藏库和冷冻库的设备设施。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账证齐全、依法纳税、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申报项目的企业取得相关业务营业资格,申报项目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已获得过省、市财政支持或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4.申报企业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情形,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近三年未被信用湖北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6.申报本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符合支持内容的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

三、支持方式和要求

(一)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不大于50%的比例对符合支持内容的项目投资金额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建设期限。拟支持项目应为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工(含签订合同日期、完工日期、开具发票日期、支付凭证日期均在期间)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支持内容且投资额相对较大的项目。

(四)禁止性事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不得用于特定支持方向以外的其他用途。房地产公司、各类置业公司、乡镇人民政府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征地拆迁费、场地租赁费、企业日常运转和管理方面的支出,如物业费、办公用品费、人员工资等;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四、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完工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文本》,《申报文本》由各申报企业胶装成一式2本,按顺序列出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申报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在发改部门取得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

4.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建设支出汇总清单(见附件3)。

6.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票、设备设施购置合同及发票、付款银行回单等复印件;采用自建方式的还须提供土地不动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环评报告等复印件;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资料。

7.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景图片和项目完工后的实景图片若干。

8.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五、资料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申报市场主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版《申报文本》(一式 2 份)、《申报文本》PDF扫描件报送至秭归县科技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