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29
2023年江夏区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有关申报内容整理如下,江夏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江夏区2023年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区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备案对象
江夏辖区主体需独立运行1年以上(以申报时间往前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备案类型
区级星创天地备案;
三、备案条件
1.星创天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区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2.需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及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3年),创业工位不少于10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75%,同时,建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3.具有3人以上的创业导师队伍和3人以上的创业服务团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4.具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连续入驻时间不超过5年),且成功孵化企业不少于1家;
5.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业活动。创业教育培训包括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一线培训,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等;创业活动包括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
四、申报方式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登录亲清江夏进行填写相关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放弃。
关于开展江夏区2023年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需独立运行2年以上(以申报时间往前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类型
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独立运行2年以上(以申报时间往前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
2.项目有较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3.已建成并验收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在本区转化的农业科技项目;
4.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四、申报资料
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申报期间协议在有效期内);
4.项目资金投入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
5.项目实施场地证明材料;
6.项目总结、项目验收报告(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
7.项目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
8.项目承诺书。
五、申报方式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登录亲清江夏进行填写相关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放弃。
关于开展江夏区2023年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区级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
江夏辖区主体需独立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认定类型
区级特派员工作站;
三、认定条件
1.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依托单位为农业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其资产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0%,依托单位为农技推广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2.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和市场竞争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在产学研、加工销售等环节有一定的带动力,对区域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3.与涉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工作基础,并能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组建提供100平米以上的办公场地、必要的科研条件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
4.有不少于2名科技特派员进站工作,为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服务流程规范。
四、申报方式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登录亲清江夏进行填写相关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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