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众创空间申请条件和绩效考核指标

2021/1/12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出台的通知文件,针对2019年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启动,此次也包括庐江县的企业。先来看一下此次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序号

指标

分值

1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

12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占当年在孵创业

团队和企业数的比例

12

2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

12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占当年

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12

3

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7

4

在孵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额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7

5

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

7

6

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10

注: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单独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1、2、3、6项内容。
针对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指标如下:
1.运营主体信用情况;
2.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的比例;
3.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4.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及平均新增授权数;
5.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总额及平均营业收入额;
6.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及平均吸纳就业人数;
7.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那么,在参与绩效评价前必须先在众创空间进行备案,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的条件和要求:

合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应保持从申请备案时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
4.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须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6.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入驻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入驻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庐江县众创空间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申请中还会涉及到很多细节,有疑问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也可咨询卧涛科技了解代理事宜。

下一篇:资金补助项目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出台的通知文件,针对2019年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启动,此次也包括庐江县的企业。先来看一下此次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序号

指标

分值

1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

12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占当年在孵创业

团队和企业数的比例

12

2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

12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占当年

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12

3

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7

4

在孵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额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7

5

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

7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

7

6

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10

注: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单独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1、2、3、6项内容。
针对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指标如下:
1.运营主体信用情况;
2.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的比例;
3.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4.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及平均新增授权数;
5.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总额及平均营业收入额;
6.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及平均吸纳就业人数;
7.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那么,在参与绩效评价前必须先在众创空间进行备案,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的条件和要求:

合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应保持从申请备案时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
4.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须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6.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入驻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入驻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庐江县众创空间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申请中还会涉及到很多细节,有疑问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也可咨询卧涛科技了解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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