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及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条件要求和管理办法

2023/4/25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及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条件要求和管理办法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及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条件要求和管理办法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0年专业项目、知识产权申报研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拓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州财政设立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补贴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认定)的有效专利、注册商标进行质押以获得银行授信资金的融资模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补偿基金是专项用于对凉山州境内以企(事)业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约定比例提供补偿的基金。

  所称的专项补贴资金是专项用于对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凉山州境内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贴息、贴费(融资保证保险费、专利价值、商标价值评估费)。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为借款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银行。

  所称合作保险机构是指为借款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保险的保险机构。

  所称借款人是指向合作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事)业单位法人。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共同负责风险补偿基金和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明确管理使用程序及各方权限责任,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

  (一)管理

1.基金管理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合作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州风险补偿基金初始存放实行等额存放合作银行方式,以后年度存续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专户资金汇划使用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书面划款凭证,并按照合作银行结算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专户的资金收付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户本金产生的孳息等收益补充风险补偿基金。

2.专项补贴管理

  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办法进行管理,申请贴息、贴费资助的借款人,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项目结束后,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贴息贴费申请,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送州财政局进行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贴费。

  (二)职责

1.州财政局。配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补贴资金的动态调整和合作机构退出、延期机制;负责按程序审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专项补贴的建议和风险损失审核认定及其补偿建议;按规定组织开展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补贴资金重点绩效评价。

2.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州财政局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补贴资金的动态调整和合作机构退出、延期机制;择优选择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的合作机构;与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开展风险损失审核认定,并向州财政局报送风险损失审核认定及补偿建议;负责风险补偿基金的划转使用和专项补贴资金的拨付;负责制定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补贴资金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年度绩效自评。

3.合作银行。按规定出具承诺文件;负责专户管理风险补偿基金;自主筛选、审查、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负责贷款发放、回收及追偿;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

4.合作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应的保险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服务,接受配合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审计等。

第三章  贷款管理及合作机构的确定

  第七条  贷款管理

  (一)合作银行独立征集或接受推荐确定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项目,自主筛选、审查、确定贷款事项;合作保险机构独立征集或接受推荐确定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保险项目,自主筛选、审查、确定保险事项。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向合作银行、合作保险机构推荐项目。

  (二)合作银行同意给予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项目,应与借款人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对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有关内容做出规定。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借贷双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贷款人可依法处置质押的专利权、商标权。

  第八条 合作机构的确定

  (一)合作银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制定了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具有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较强的贷款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2.承诺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审批程序,为贷款企(事)业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承诺按不低于存放风险补偿基金数额的6倍放大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二)合作保险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制定了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定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强的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2.承诺并按本办法相关要求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承担相应损失补偿风险。

  (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中择优确定合作机构,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四章  贷款企(事)业单位、用途和条件

  第九条贷款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凉山州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第十条贷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必须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知识产权权属证书

  (二)知识产权权属证书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费等相关费用,或者已办理相关权利续展手续

  (三)授予知识产权权属证书的项目处于实施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双方当事人约定质押的知识产权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要长于贷款期限,知识产权的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一般不少于5年

  (五)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应当合法、完整、有效且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且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六)合作保险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若合作银行认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事)业单位可不参与保险。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事)业单位,对提供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合理有效使用质押贷款资金。质押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借款人需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资本市场和用于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及用于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一)出质人非知识产权权属证书所记载的知识产权人或者非全部知识产权人

  (二)假冒知识产权行为的

  (三)知识产权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四)存在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的

  (五)知识产权已质押的

  (六)其他不具备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情形。

 第五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保险费

  第十三条  出质的知识产权可由借贷双方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独立价值评估,也可由出质的知识产权人与合作银行协议评估,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应符合银行贷款发放要求,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合作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为借款人提供优惠利率,贷款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贷款利率控制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5个基点以内;贷款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贷款利率控制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以内。

  第十五条  借款人可按照贷款发放的金额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在贷款发放或续贷之前,贷款保险费由借款人支付,后续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

  第六章 风险补偿

  第十六条 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一)合作保险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包括纯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以及组合担保贷款中明确属于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本金损失,保险公司认定理赔后的损失,由风险补偿基金与合作银行按5:5的比例进行分担。

  (二)合作银行与企(事)业单位直接合作的,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本金损失,包括纯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以及组合担保融资合同中明确属于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本金损失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与合作银行按5:5的比例进行分担。

  (三)风险补偿基金分担的损失总额以该基金的总额为限,一个年度内对同一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损失补偿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对于合作银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发放贷款形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逾期程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逾期后,合作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出贷款逾期通知并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同时启动逾期贷款清收流程。

  第十八条审核与拨付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逾期后,合作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事)业单位发出贷款逾期通知并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贷款清收流程。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发生损失后,合作银行在30日内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贷款逾期清偿申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风险损失进行审核并确认后,报州财政局按程序审批后给予风险补偿。

  (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划款凭证,将应付的风险补偿金拨付至合作银行指定账户。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放大倍数仍应保持原风险补偿基金存放资金额度的6倍以上。

  (四)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负责继续对贷款损失部分进行追偿,追偿回收的资金在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照各方分担比例进行权益分配,财政资金转入风险补偿基金专户。

  第七章 专项补贴

  第十九 条知识产权补贴的审核与拨付

  (一)按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借款人可申请贴息。贴息额为已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40%,同一企(事)业单位连续支持不得超过两年。

  (二)贷款保证保险费和专利价值评估费、商标价值评估费补助额为发生额的50%。

  (三)申请贴息、贴费资助的借款人,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项目结束后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贴息贴费申请,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送州财政局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贴费。

  第八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合作银行、合作保险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追偿制度。对追回已核销的呆账金额,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照各方的共担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第二十一条 合作银行与合作保险机构必须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本办法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贷款损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收缴风险补偿资金外,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终止合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告。

  以上是关于2023年凉山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及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条件要求和管理办法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随时电话微信--15855199550 (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