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7
2023年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申报开始,想要申报的,来看看具体的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程序、时间要求,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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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龙头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的农业企业。
二、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等为主业的六类企业。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经营的主营农产品销售(交易)额或涉农营业收入占企业总销售(交易)额或营业收入的70%及以上,企业应与小农户有一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3.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
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审查企业所报材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送以下材料: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并附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企业应附管委会主管机构同意推荐的材料;
2.市级龙头企业监测淘汰名单(附件1);
3.新推荐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名单(附件2);
4.申报与监测合格企业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3),并按照《办法》第六条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具体包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产业发展情况、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工商营业执照、资产和效益情况、企业资信情况证明、联农带农情况说明、近2年涉税情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说明及其他产品质量、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证明材料。
四、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时间
1.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组织推荐工作,必要时结合实地考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善性,保证公开、公平与公正。
2.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制定成册后报送纸质版1份,同时一并提供盖章版全页PDF文件和附件1.2.3word电子档。
3.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申报名单及企业申报书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五、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程序
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等其他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2.县级审核。按照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善性,必要时开展现场考查,提出推荐意见。
3.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征求同级发改、财政、商务、税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按要求正式行文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等其他市属企业须经属地管委会主管机构同意推荐。
关于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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