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下长沙市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政策14点补贴奖励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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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推动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引进,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将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培育成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我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成为全国产业链最完整、配套最齐全、规模最大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群之一。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到2022年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23年,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群成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6年,产业集群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建成2~3个“千亿级”优势产业集聚区。
————产业链条日益完善。到2026年,动力电池产能达到100GWh,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 万辆,构建“前驱体、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芯、电池包封装与制造——储能电池终端应用—回收再利用”完整上下游产业链条。
————龙头带动不断提升。到2026年,力争培育先进储能材料行业50亿级企业15家,100亿级企业10家,500亿级企业1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三、支持政策
(一)用电支持
1.根据企业产值规模、行业地位、产业链所处位置、自建储能电站等因素科学确定重点企业名单,优先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长沙供电公司)
2.根据营业收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按上年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对新引进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按自投产之日起满1年实际用电量的30%进行计算,每千瓦时给予0.15 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园区管委会、国网长沙供电公司)
3.支持企业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园区管委会、国网长沙供电公司)
(二)供地优先
4.支持宁乡经开区申报化工集中区,满足电池回收类、前驱体类等重大项目的招商落地需求;优先支持湖南湘江新区、望城经开区、浏阳经开区、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等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专业园区的调区扩区需求,利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遇,工业用地优先保障储能材料工业项目成片用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宁乡高新区管委会)
5.支持园区加快低效闲置用地的清理盘活,对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引入新的先进储能材料项目的园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对于固定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重大先进储能材料项目,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进一步简化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宁乡高新区管委会)
(三)金融服务
6.设立额度为100亿元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60亿元,区县市、园区配套基金40亿元),引导基金向行业龙头企业、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一代电池技术项目倾斜;支持鼓励市级其他政策性基金向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园区管委会)
7.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配套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行动,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
等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创新鼓励
8.鼓励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聚园区与中南大学等科研院所、院士团队成立新能源创新研究院,根据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情况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构建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创新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乡高新区管委会、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委会)
9.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应用推广
10.制定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以下简称强链清单),鼓励电池、汽车、工程机械、储能电站等企业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培育壮大产业链条。对全年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达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给予采购额5%o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园区管委会)
11.对由省、市人民政府参与主办的国际、国家、省级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领域的会展、论坛等活动,根据结算评审的结果,给予承办单位结算费用50%的奖励,单场活动奖励费用不超过300 万元,年度活动奖励总费用不超过8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市会展办、宁乡高新区管委会)
(六)招商激励
12.加快核心环节强链补链,支持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终端产品、高端电池材料等重大项目落地。对固定投资在10 亿元(含)以上且按照合同约定实现投产达效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部分最高10%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 万元。对固定投资20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园区管委会)
13.对于新引进落地的固定投资15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与高层次人才评定对项目单位高管和技术核心人员,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龙头打造
14.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的垂直整合与横向整合,支持龙头企业等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并购重组、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混改”,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年主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领导联系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湖南湘江新区、望城经开区、浏阳经开区、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等园区管委会是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意见和推进措施,层层夯实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从政策扶持、项目安排、资金整合、配套建设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新设立市级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2026年累计安排资金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聚、重大平台、重点企业、示范项目、技术改造、行业交流活动等。
(三)优化政务服务。优化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坚持“非禁即入”,消除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相关领域的隐性壁垒。用好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完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防范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本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 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项奖补条款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支持,不重复计算奖补。本政策与我市其他支持政策重复、类同的,按奖补金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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