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条件梳理

2022/11/10

本文今天将带大家了解一下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该如何认定认定条件有哪些,看完本文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本文今天将带大家了解一下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该如何认定认定条件有哪些,看完本文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公布范围

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含中央在鄂企业、外省在鄂企业、境外或国外在鄂企业及其法人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省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2、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4、为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近期公布的守重企业或以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名义上报申请公布的企业

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

三、公布标准

1、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品牌商誉度高;企业采用较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2、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3、合同签约行为规范。订立的合同合法、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登记、备案的格式合同,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有签约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件承担违约责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5、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及时、妥善、主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整体信誉较好。在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列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