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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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支持标准
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对新建的国家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一、院士工作站工作内容
(一)开展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我省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三、签约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四、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
1.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2.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五、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1.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书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3.所在市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设站单位资格和院士受聘资格),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同时,鼓励在皖单位与沪苏浙有关单位联合成立长三角院士工作站。
4.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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