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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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培育奖励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并经科技管理部门组建(备案)、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高企入驻载体的直接运营主体。
二、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培育奖励标准
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实际入驻企业(不包括虚拟注册企业)2021年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5000元奖励。
三、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培育奖励申报材料
1.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清单(附件)
2.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租赁合同、缴纳房租(水电费)发票等凭证。本材料排序应与附件清单内企业序号一致,每份合同后附相应凭证。
请将以上两份文件材料压缩成1个压缩包,以申报单位名字命名。
四、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培育奖励注意事项
1.入驻企业应为2021年在东湖高新区申报、首次通过认定,且现阶段税务关系仍在东湖高新区的高企,与双创孵化载体存在直接租赁关系。
2.凭证开票日期应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
3.1家首次认定高企仅对应1家双创孵化载体。2021年首次认定高企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入驻多家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单位以最后入驻的双创孵化载体为准。
4.申报单位应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形,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培育奖励申报方式
申报系统“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8日至10日,请申报单位及时在“政策申报”模块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双创孵化载体) ”事项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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