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措施申请补助内容细则

2022/11/7

本文小编将为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措施申请补助详细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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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补助细则

  (一)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在彭州市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对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若上述企业2022年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期间,我市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2022年可减免6个月房租。

(二)降低企业稳岗成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且劳动者在相应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已登记的灵活从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按 1000 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提供疫情专项保险。鼓励辖区内企业购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团体意外险和安全生产专项责任险,按企业实缴保费的50%给予补贴,帮助企业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
  (四)加强企业金融支持。扩大“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覆盖面,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获得的贷款,在贷款利率基础上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享受贴息的一年期(含)以内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贴息。对2022年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首发上市的彭州市企业,按实际募资净额的1%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辖区内企业2022年发行债券融资的,单笔(同一个批复文件)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每笔给予15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鼓励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外部增信。鼓励彭州市国有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补贴,降低担保收费,按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率的比例给予国有担保公司补贴:担保收费费率降至1%(含)—1.5%(不含)的,给予担保金额0.5%的补贴;担保收费费率降至1%(含)以下的,给予担保金额1%的补贴。按照上述规定,2022年累计补贴国有担保公司不超过300万元。鼓励彭州市国有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代偿补贴,担保代偿补贴按企业实际取得成都市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贴金额的50%给予再补贴,2022年累计补贴国有担保公司不超过150万元。

(六)加速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6月底前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力争8月底前实现开工建设并加速债券资金使用。建立债券组合融资落实机制,实行年度专项债券组合融资项目清单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统筹使用各级各类资金,适度超前加快项目建设,避免“项目等钱”。对接上级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支持的领域,组织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大项目,争取获得更多支持。

 二、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补助细则

(七)鼓励企业稳产满产。2020年开始,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含)、1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企业多作贡献。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为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500万元,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水、电、气等能源保障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10%,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2022年实现月度上规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月度上规”奖励。对2021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实现20%(含)以上增速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贡献奖励。

(十)鼓励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对实施技改的工业企业,其2022年技改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或四川省、成都市产业政策要求,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一)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进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补助细则

(十二)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以来,首次纳入限上、规上统计范围的服务业经营单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批发业,住宿业,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教育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十三)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2021年以来,已进行联网直报的限上批零住餐单位、规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销售(营业)额、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8%(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批发业、住宿业企业的零售额年度增速达到18%(含)以上,且零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追加2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可用于对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

(十四)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鼓励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专业化销售,对制造业企业2021年起在彭州新设立的销售公司,纳入限上统计当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按照超过部分0.1%给予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补助细则

(十五)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本地入统资质建筑企业积极拓展业务,对2021年报送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2022年产值同比增长10%(含)、15%(含)、20%(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十六)鼓励外地建筑企业扎根彭州。支持国内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彭州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纳入本地统计库且2022年建筑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十七)强化建筑材料就近就地保障。鼓励外地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外地来彭施工企业以单个承建项目为单位,采购本地生产建筑材料金额超1000万元(含)以上,对外地施工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五、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补助细则

(十八)健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专班+专员”服务制度,规划用地、征迁安置、行政审批、能源保障、金融服务、基础配套、督查考核等七个保障专班主动介入、做好保障,服务专员下沉现场、开展服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按期落地、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实施重点项目基础配套“派工单”制度,梳理形成项目周边交通、水电气讯、物流通道等基础配套需求“清单”,统筹安排建设,确保在项目投用前完成;“一站式”服务项目业主,协助办理投用前所需相关证照和验收手续,为重点项目多投快建创造良好条件。

(十九)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22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支持外贸稳定增长补助细则

  (二十)支持进出口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存量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对2022年实现进出口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且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实现进出口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实现进出口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实现进出口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2%(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七、成都彭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经济政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二十一)全力优化企业服务。完善“行业+综合”调度机制和“专班+专员”服务机制,持续开展“送政策、帮企业、送服务、解难题”行动,深化市领导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机制,按照重点产业链组建工作专班,对链主企业和重点链属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积极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运输服务、融资信贷等供需对接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推送产品供需和招工用工信息,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实时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稳产增产。

(二十二)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推进以承诺制为基础的审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证照联办”;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容后”办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清理纠正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做法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做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容错”机制,通过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给予企业自我纠错机会。

(二十三)加快政策落地落实。不折不扣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等助企惠企措施,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全力确保“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等政策兑现落实,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激发服务业经济增长活力,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十四)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以“外防输入”为重点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检”,持续查堵漏洞。加强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控,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大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扎实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定期和动态核酸检测。聚焦“发现在前、处置在先”,做好流调溯源、采样组织、大规模核酸检测、管控服务等应急处置准备,加强隔离场所、防疫物资和药品储备,织密疫情防控救治网络。

  (二十五)强化粮食保障和能源供应。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应收尽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惠农政策。加强种子资源保护,提升良种繁育能力,加快中国南方蔬菜种业创新中心建设。落实生猪价格保险政策,加大对生猪生产的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养殖积极性,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引导企业用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对采取夜间错峰用电的市场主体,享受低谷电价中的最低电价优惠。强化电力统筹调度,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加快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川西气田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园区天然气输气干线连环成网。

  (二十六)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城乡消防等八个重点行业和建设工地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电动车安全整治等十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防死守森林草原和城乡火灾,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山洪沟治理,有序推进受地灾威胁区域“主动避险、减人减房”,建强多层次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市级灾备库建设,丰富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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