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4
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项目正在申报中!本月17号即将截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和支持标准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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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范围
重点培育我省在境外开展海外仓业务的企业。
第一类∶海外仓具有一定公共属性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共海外仓企业。
第二类∶有自用海外仓的企业。以下简称自用海外仓企业。范围包括∶我省在境外投资、租赁设立仓储设施并取得运营权,为省内外多个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主要为本企业提供通关、仓储、物流、库存管理、转运、加工、配送、金融、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合规咨询等综合服务的企业。
二、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未违反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其中在境外开展业务的,应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二)近3年来(设立未满3年企业自设立之日起)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三)海外仓已落地实施并运营1年以上,运营情况良好,信息化程度高,配套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运营效果显著,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发展可持续性,对开拓国际市场、带动进出口,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熟悉目的国(地区)相关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务等知识。
(五)产权投资关系清晰,申报企业具备海外仓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六)申报重点培育的公共海外仓企业至少有1个海外仓面积不低于2000m2。申报重点培育的自用海外仓企业至少有1个海外仓面积不低于1000m2。
(七)优先考虑已在RCEP成员国和“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海外仓的企业。
(八)重点培育的自用海外仓企业优先考虑具有公共属性的,或有向公共海外仓发展规划的企业。自用海外仓企业在达到公共海外仓企业条件后,可重新申报重点培育的公共海外仓企业。
三、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胶装成册(附目录),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及视频资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报送;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真实性承诺书。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和单位盖章。
(三)申请表。四川省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请表。
(四)申请报告(3000字以内)。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境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海外仓建设历史沿革、运营和租赁使用情况、发展规划等。
(五)申报企业资质∶
1.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2021年纳税证明;2.企业员工清单及员工在我省的参保证明;3.2021年银行付汇流水或国内购汇到境外流水;4.申报企业与海外仓产权投资关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境外投资证书(已完成境外投资备案的企业优先考虑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入股或合作协议、仓库的租赁合同及租赁付款凭证(至少付款一年的财务凭证;若为购买需提供购买合同及购买的财务付款凭证;若为合作需合作方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及财务付款凭证)
(六)业务开展证明材料∶
1.境外企业或境外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2.海外仓ERP、OMS、WMS系统应用开发合同、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或企业自主研发的海外仓仓储应用管理系统证明材料;
3.年季度均发货单量情况说明、快递单及2021年6月、12月发货单量的系统截图等出口发货证明材料或2021年公服平台进口数据;
4.申报企业所服务外贸经营主体清单,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外贸经营主体支付使用海外仓相关服务费用凭证;
5.海外仓的平面图、地图定位截图、实体照片和一段不少于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6.一套出口报关、国际运输提单、进口清关、入库、出库全流程单据。
(七)自用海外仓企业需提供2021年跨境电商B2C进出口额统计表(见附件6)及网站店铺后台年交易额截图等证明材料(非单店铺运营的,须提供申报主体与店铺注册公司的关联证明,无法证明关联的店铺交易额则不予认定)。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无须提供后台截图,以海外仓所在国家的成都海关出口数据为准。
(八)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九)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有多个海外仓的,应对企业全部海外仓的基本情况逐一概述说明。选择业务开展突出的一个或几个海外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中含多个海外仓的须在海外仓证明材料前列表,内容包括海外仓所在国家和地区、产权形式、面积、投资额、进出口额、服务企业数量、年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范围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表中顺序提供;
3.外语文件须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第三方翻译机构公章,附于相对应的外语文件之后;
4.视频材料不得为概念视频、设计视频、宣传视频;5.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清晰,土地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所附票据须为申报项目产生费用的正式票据复印件、转账凭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除要求外无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认定。
四、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评审时间流程
(一)申报。商务厅向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下发申报通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二)推荐。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研究提出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附纸质申报材料2套和附件1项目汇总表)上报商务厅。
(三)评审。商务厅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请专家组研究会审,择优认定,形成审核结果。
(四)公示、发布。商务厅通过网站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商务厅予以认定。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商务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复审。
五、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摸排,择优推荐,及时指导帮助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按时上报。
(二)各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截至2022年11月17日。
六、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政策支持
经审核公示后,择优认定的四川省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若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资金扶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予以相应支持。
七、四川省第一批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管理和考核
(一)四川省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向商务厅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商务厅每年对企业开展量化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新认定的企业当年不列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上一年度服务外贸企业的家数、分布、货值、货量及进出口等情况、海外仓设施和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运行材料报送情况等。考核结果落后的海外仓将被列为动态调整对象。
(二)已认定的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商务厅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在商务厅官网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连续两年考核评价被列为动态调整对象的;
3.同一海外仓在其他省级行政区重复申报海外仓相关政策;4.报送材料存在严重虚假信息的。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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