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
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申请条件、流程、奖励标准细则,需要咨询申请大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想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在线咨询卧涛小编为你讲解,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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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申请工作须知
1.评价对象为参加2021年度国家级孵化器统计的有关机构。
2.评价依据为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和2021年度工作总结。
3.评价指标在沿用《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国科火字〔2019〕239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关于“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等相关要求,在评价加分项指标具体内容中,增加面向大学生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器享受税收优惠等科技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4.请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传2021年度工作总结。
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申请时间流程
1.文件要求:上传文档须为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
2.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按照附件要求进行填写。
3.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报送过程中要负起监督责任,对本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送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进行审核。
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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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
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55%、15%。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分各为5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3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评价办法
1.评价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评价频率∶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当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
3.评价方法根据孵化器类型和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别计算各指标得分,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方法计算基础指标得分,根据孵化器类型赋予加分项得分,二者相加得出孵化器综合评价得分。
4.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级孵化器按照有关要求,按期如实上报统计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火炬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支持国家级孵化器发展的重要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数据、提供评价资料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国家级孵化器,当年考核不合格。
5.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用于支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制定和调整,引导地方优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连续两次评价等级为D的,取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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