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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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支持范围: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8]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9号)
二、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8月31日。
三、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会展处报送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预审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每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统一用 A4纸规格装订成册。逾期未提出项目申请或未按要求递交材料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项目申报。
五、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纾困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各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须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有关证照可为复印件)。申请文件及资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会刊只需一份)。
1、基本材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一)封面(附件2)
(二)《武汉市展览/会议/展览引进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三)《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3)
(四)《武汉市会展业纾困资金申请表》(附件4)
(五)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5)
(六)项目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唯一申报单位的文件
(七)企业信用情况相关资料(如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八)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九)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及非法人外委托证明)
(十)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
(十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本届展会总结报告
(十二)会刊/宣传材料
2、证明材料(按申报项目类别提交)
(一)展览举办(场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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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展会实际收入明细、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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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际展位平面图(展位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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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展馆场地租赁相关文件(租赁合同、发票、结算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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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览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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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引进过程的证明材料(例:政府申办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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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际展位平面图(展位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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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展馆场地租赁相关文件(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结算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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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览主办方认可申请单位或个人引进该展览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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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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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议实际收入明细、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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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议场所租赁合同和酒店住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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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会人员名单以及酒店住宿费用明细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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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租赁会场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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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额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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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展览同期会议的主讲嘉宾名单、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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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同期会议单独的会场场租协议和财务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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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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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与产权所有人的委托人签订,附产权人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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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产证(证明为民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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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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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房租流水(最早从2019年1月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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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租发票或者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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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取证照片,证明租赁民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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