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3/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完善我市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壮大我市新型研发队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依据《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工作,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完善我市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壮大我市新型研发队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依据《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工作,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3日-4月14日
二、申报要求
(一)认定及备案条件按照《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二)已是国家或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可直接申报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备案单位应如实填写《西安市新型研发机认定备案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认定单位应如实填写《西安市新型研发机认定认定申报书》(见附件3)。
(二)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及激励制度;
3.相应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关于研发能力、研发内容和技术水平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研发设备、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证
书、专利证书等)。
5.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6.合作单位的协议书或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属企业独立创办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有董事会关于建设该新型研发机构的决议。
7.近一年工作报告。
四、其他
(一)申报单位均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区县、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驻市高校院所可直接推荐。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简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178686601@qq.com。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3月13日-4月14日
受理地点:西安科技大市场,地址:丈八四路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丝路科技大市场一楼A5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