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3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准备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文件一式2份)于3月13日11:00前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局审核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时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申报超过时限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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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开展2023年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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