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什么是科技成果评价呢?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时间、流程、费用、材料都包括哪些呢?
下面就来给大家来一一介绍下科技成果评价以及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的相关内容。下文中还介绍了卧涛集团的相关情况,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或问题皆可咨询。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
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二、什么是科技成果评价?
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对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做评价。
三、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简称评价机构)
是指参加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的具有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
四、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推荐
卧涛集团2012年4月成立的产业政策咨询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量身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技术转移、创业孵化、融资上市等技术服务。办公场地2200平方,集团302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35人,特聘专家5人,服务涵盖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10年累计服务科技企业15000余家。
集团咨询热线:15656027297(V同号)
五、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范围
1.应用技术成果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应用技术成果又分为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
2.软科学研究成果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地区和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六、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
1.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
2.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3.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
4.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
5.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七、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的必要性/好处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材料;
2.有利于找到客户市场,以会议方式带动营销并聚集技术专家、客户资源;
3.有利于获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是在获取投资、许可、转让、合作中对成果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
4.有利于获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中把第三方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5.有利减少技术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沟通和谈判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6.取得成果登记等级证书有利于企业政府项目和资金的获得;
八、合肥市成果鉴定、合肥市成果评价、合肥市新产品
成果鉴定和成果评价均是对科技成果的真伪和水平进行评判。
1. 科技成果鉴定由合肥市科技局组织,经鉴定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发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法律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已与2016年废止。
2. 科技成果评价由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完成后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结论为该成果科学、技术和经济内涵进行全面分析,不是国内先进等笼统叙述。
3. 合肥市新产品认定,由生产制造企业自行组织专家鉴定会,专家鉴定意见结论会写“该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先进水平”。由合肥市经信厅最终公示新产品结果,每年四批。
九、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原则
独立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评价机构独立地从事评价工作,评价咨询专家独立地向评价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评价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时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委托方的干预。
公正原则
评价机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成评价工作。评价机构不得因收取评价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评价委托方;评价咨询专家也不得因收取咨询费而迁就评价机构。
客观原则
评价咨询专家在提供评价意见的过程中,按照评价成果的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评价报告和评价意见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结论,都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分类评价、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为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各自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加权量化进行定量评分,然后在定量评分结果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十、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一)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
技术创新程度
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
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技术的重现性和成熟度
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社会公益类应用
技术创新程度
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
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应用推广程度
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已获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三)软科学研究
创新程度
研究难度与复杂程度
科学价值与学术水平
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影响程度
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的紧密程度
十一、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分类
(一)基础研究成果应以在基础研究领域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和重大创新,以及新发现、新理论等的科学水平、科学价值作为评价重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被引用情况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应用技术成果应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开发和应用推广中取得新技术、新产品,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投入产出比和潜在市场经济价值等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以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和意义,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性以及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作为评价重点。软科学研究成果的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十二、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形式
(一)会议评价
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
(二)通讯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
十三、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提交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
(1)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
(8)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
(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5)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十四、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程序
(一)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向评价机构提出成果评价需求——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二)评价机构收到被评价成果材料后,初步审查评价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能否实现——提供技术资料,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
(三)接受评价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签订评价合同
(四)确定成果评价负责人。由其选聘熟悉被评价科技成果行业领域的专家担任评价咨询专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两人。【聘请5至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余可以为经济、财务或管理专家。】
(五)专家评价。由每位咨询专家独立评价,提出评价意见。评价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每位咨询专家的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六)评价负责人在综合所有咨询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综合评价结论。
(七)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
十五、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以书面形式就评价工作及其结论向评价委托方做出的正式陈述。评价报告应当有评价负责人和评价咨询专家的签字,加盖评价机构公章,同时对评价报告的每一页跨页盖骑缝章。
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应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资料,在综合评价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做出。
2.对于评价的指标,应写明被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技术水平。
3.对于评价指标对比分析,既要写明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水平,也要写明比较对象(如国内外最新相关技术)达到的水平。
4.评价结论可分为分项结论和综合结论。成果评价结果应在充分的国内外对比数据或检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成果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内涵进行全面分析,不得滥用“国内先进”、“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填补空白”等抽象用语。对于评价委托方要求给出评价综合结论的,评价报告中应当明确给出。
5.评价结论属咨询意见,供使用者参考。依据评价结论做出的决策行为,其后果由行为决策者承担。
6.在征得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同意后,评价结论、评价机构名称和评价咨询专家名单一般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十六、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 科学技术评价制度应当根据不同科学技术活动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类评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3.科技部颁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
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科技成果评价委托合同+研制报告、检测、查新、用户报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其他相关资料、对应知识产权+PPT+邀请专家开会5-9人,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由评价机构组织评审,评价组织单位现场留存评审委员会形成的评价意见原件、测试报告、评审委员会签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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