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合肥专精特新认定好处流程及奖励材料,200家量

2022/10/27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一般什么时候公布?合肥专精特新认定好处是怎样的?认定流程材料包括哪些?此次会有多少奖励补助?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说一说,此次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暨2022申报共有200家量,公布名单一般等官方通知!更多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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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13年以来市经信局评定的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复核事项

1. 企业已破产倒闭的;

2. 企业已停产且复工无望的;

3. 企业已搬迁至市外的;

4. 企业被兼并重组的;

5. 应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2022年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附件3)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评定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再申报。

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条件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评定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

(二)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前列,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已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三)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

(五)在申请或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上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五)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六)其他与填报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应填尽填,附件资料按照《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上传。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名额(见附件2)要求,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并在申报系统内推荐。

3. 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评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要求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对存在有关情况的企业,逐户进行现场核实,填写《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信息表》(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取消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建议名单。同时,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于10月28日前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县(市)区、开发区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11月4日。取消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建议名单及推荐文件同步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五)、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1.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速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落实政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按市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工赋”创新应用。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企业上云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向云平台迁移。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围绕产业补链强链。按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条产业链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化攻关,强化“补短板”“锻长板”技术研发,开发“填空白”产品,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健全产业链群主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定期开展大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会,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税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创新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专利转移转化、风险预警、专利技术标准化等专利运营工作,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向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推送企业名单,鼓励银行结合企业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专项融资产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信贷融资,对收费标准不高于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给予1%保费补贴。(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兴泰控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企业股权融资需求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培优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活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兴泰控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宣传活动,支持企业宣传产品、技术、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提升企业知名度。(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展会。(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赁国有标准化厂房的优先予以安排。(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工业科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加分、升档或保档,对评为A类的企业实施正向激励。(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企业服务质效。推动市“1+13+X”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每年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200场、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为企业免费提供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对标诊断、技术改造评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顶层设计服务。(市经信局负责)

10.强化企业培训交流。建立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因企施策”制订培育计划和帮扶措施。(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直播、录播等形式“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每年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不少于100课时免费在线培训课程。(市经信局负责)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适时组织企业家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研修学习。(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名额

县区名称

申报名额

备注

高新区

28

 

经开区

26

 

新站高新区

14

 

安巢经开区

8

 

肥东县

18

 

肥西县

18

 

长丰县

18

 

庐江县

15

 

巢湖市

15

 

瑶海区

10

 

庐阳区

10

 

蜀山区

10

 

包河区

10

 

合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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