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以下是关于蚌埠市第五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范围、条件、名额、程序的相关政策搜集整理文件汇编,如有关于蚌埠市第五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申报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政策解答热线:15656027297(V同号)
一、蚌埠市第五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范围
历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蚌埠市第五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2020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
三、企业挂牌程序
1.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企业完成挂牌材料申报。
3.省股交中心受省经济和信息厅委托,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做好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
企业推荐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挂牌任务。
2.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8月2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拟挂牌企业申请表原件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