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安徽省企业申报认定成为“安徽老字号”品牌的推荐说明

2022/10/27

2022年安徽省获批“安徽老字号”的企业有115家,其中制造业75家,占比65.22%;批零业10家,占比8.69%;住宿餐饮业9家,占比7.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家,占比5.22%;农林牧渔业5家,占比4.35%;文体娱业4家,占比3.48%;公共服务业2家,占比1.74%;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1家,占比0.87%;交通仓储业1家,占比0.87%;建筑业1家,占比0.87%;教育业1家,占比0.87%。

除了吃喝玩乐外,还有哪些行业/企业是可以被认定为“安徽老字号”的呢?“安徽老字号”又是如何被认定的呢?下文将问题的答案分享给大家。

去庐州烤鸭店吃烤鸭,追寻“老口味”;在老电影院喝咖啡、拍大片,体验历史与流行碰撞的玩法……历经岁月的洗礼,传统老字号犹如藏在城市里的一个个瑰宝,不仅串起了城市的回忆,也因为其不断焕新而丰富着城市商业、文化、旅游的内涵。安徽省商务厅发布了《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提出“保护传承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安徽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拥有淮河文化、庐州文化、皖江文化、徽文化四大文化圈。公元1667年因江南省东西分置而建省,得名于“安庆府”与“徽州府”之首字。在发展千年的这徽州大地上孕育着一批包括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这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期积淀,才形成了安徽独具鲜明地域特色的城市历史文化,而老字号的文化特色又是安徽地域民族特色的有利彰显。

2022年安徽省获批“安徽老字号”的企业有115家,其中制造业75家,占比65.22%;批零业10家,占比8.69%;住宿餐饮业9家,占比7.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家,占比5.22%;农林牧渔业5家,占比4.35%;文体娱业4家,占比3.48%;公共服务业2家,占比1.74%;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1家,占比0.87%;交通仓储业1家,占比0.87%;建筑业1家,占比0.87%;教育业1家,占比0.87%。

除了吃喝玩乐外,还有哪些行业/企业是可以被认定为“安徽老字号”的呢?“安徽老字号”又是如何被认定的呢?下文将问题的答案分享给大家。同时欢迎安徽省内企业前来咨询,咨询热线:15656027297

 

一、安徽老字号认定对象和范围

安徽省区域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

安徽省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二、安徽老字号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品牌创立已有40年,并累计经营至少30年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安徽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安徽老字号认定方式

安徽省商务厅负责“安徽老字号”的认定及相关工作。

由安徽省商务厅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安徽老字号”评审委员会,负责“安徽老字号”评审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次。

 

四、安徽老字号认定程序

具备“安徽老字号”认定条件、并愿意参与认定的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设区市级商务部门审核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省商务厅。具体步骤:

(一)申请提交:拟申请认定的单位据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由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调查鉴别: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核,确认申请有效的,组织有关机构、人员对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省商务厅。

(三)评审初定:省商务厅组织专家,采取对资料文审和实地核验等方式,提出评审建议。

(四)社会公示:省商务厅在官网等有关媒体上,将拟认定为“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监督。在公示期内,申报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省商务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

(五)作出决定:对拟认定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省商务厅作出决定,认定为“安徽老字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证书分为正、副本,由企业妥善保存,定期换发。

国家商务部已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我省企业品牌,按商务部有关规范执行,同时自动转为“安徽老字号”。

 

五、安徽老字号单位动态管理

(一)获得“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应加强品牌宣传、保护,诚信经营,积极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创新发展,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做精做优产品,做强品牌影响力。

(二)拥有“安徽老字号”的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商务厅提交上一年度老字号的经营及发展等报告,由省商务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涉及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股权、注册商标等变更,或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或经营状态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商务厅。

(三)拥有“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或经营停歇业达两年以上的,经省商务厅核实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省商务厅将收回其“安徽老字号”称号及证书,并予以公示。

(四)对已获“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各地要制订政策予以扶持、引导,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跨界合作,利用品牌效应,带动相关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六、安徽老字号申报材料及附件说明

所有报送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市级商务部门留存一份,两份随推荐文件上报省厅。

(一)文字材料

企业须提交《XX企业申请安徽老字号认定的报告》,供评审专家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内容应包括:

1.企业现状介绍

企业名称、地址、资产、行业、经营情况等,在企业管理、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2.企业演变情况介绍

成立初期的具体情况,历次发生演变的原因、结果。详细的企业演变过程,包括企业名称、产品、传人等变化情况(最好附图表说明)。

3.产品、技艺或服务介绍

经多年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或服务。详细描述其特色,表明传承和发展的详细过程。

4.企业文化介绍

包括传承的祖训、堂规等。

5.社会影响

取得的社会荣誉,在当地百姓中的影响等。

6.发展规划

企业今后发展的规划和愿景。

(二)证照材料

1)营业执照

“名称”、“地址”应与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地址”相同。

2)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

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地址应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一致。

申报企业只拥有商标使用权的,应出具以下材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授权书。

申报企业是商标注册人,但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注册人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应提供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转让证明或相关变更、转让的《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证的“有效期限”显示非现行有效的,应提供续展证明。

3)其它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驰名保护、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证书;原产地标记注册证;国外商标注册证书及商标事务所的随函;专利证书;国外专利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4)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例如: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防爆产品、有机产品、饲料产品等);GMP证书等。

5)无形资产价值

专业机构出具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等。

6)文保和非遗

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证明。

7)荣誉

分产品所获荣誉和企业所获荣誉两部分。提供证书或牌匾的复印件或影印件;领导人、外宾、知名人士的评价;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其他老字号称号的证明;有关新闻媒体报道等。

(三)证明性材料

应为文字描述提供佐证,包括:县志等史料的记载,相关书籍等的记载,家谱,店堂、匾额等;历史上的营业执照、合约、发票等;历史上的加工场所、生产器具等;历史上的产品、产品包装、广告等。

以上可为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尽可能详细。

 

七、安徽老字号申报表填报说明

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资本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历史传承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以及企业承诺书、附件目录和基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等八类内容。

申请材料中有关工商登记、体系认证、历史传承、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附件材料按申报表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指拟申请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名称。应与历代传承的老字号品牌、产品、技艺或服务最直接相关单位。与所附所有材料、印章等保持一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18位代码填入对应□中。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指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将街区所在地的区划代码前9位填入对应□中。

4.“企业登记类型”:按照营业执照的登记类型填列。“登记代码”按照2011年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照企业登记类型对应的代码填入□。

5.“行业归类”: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据实填列;“行业代码”填入对应□中,其中,第一个□填行业门类字母,后四个□填小类数字。

6.“字号名称”:指本企业拟申请认定的、众知的老字号品牌,原则上是指最具代表性的注册商标,也可是企业字号等。

7.“字号创立时间”:指字号追溯创立的公历时间。从申报单位出现类似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作坊、店铺等)开始,以有据可查的创始时间为准,尽可能精确到年。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性材料。

8.“注册商标”:是指字号在商标登记部门的注册信息。

9.“商标使用类别”:按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及具体产品填报。

10.“注册资本”:按营业执照上内容填写。

11.“上年末员工人数”:按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填报。

(二)资本信息

1.“总股本”:是指企业的股份数量。

2.“无形资产”:指企业报表中专利、商标权等无形资产金额。或经有关部门评估的无形资产价值,须出具相关材料。

3.“已上市”:已在国内股票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的,在□打√;“股票代码”填入相应的□中。

4.“融资额”:是指企业上市融资额,即IPO发行价×发行股本-发行费用等各种成本。

5.“拟上市”:指企业有计划且已按照上市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在□打√。按照上市阶段在“改制”或“辅导”后□打√。没有上市计划的不需填。

(三)经营信息

1.“连锁经营”:已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在□打√。店铺数目按上一年度末数填列,并区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两类。

2.“经营状况”:营业额、净利润、税金按照近三年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填写。有连锁经营的分别按直营和加盟类型分别填写。小数点保留一位。

(四)管理信息

1.“总人数”:指企业员工总数。“管理层”指企业高层和中层管理的人员。

2.“信息化系统建设”:是指企业运用的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如ERP、POS、财务管理等系统,按类填报,并注明投入运营时间。

3.“体系认证”:按照企业实际运行的,在对应质量体系前□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五)历史传承信息

1.“创始人”:是指创立本字号、有据可查的原创人。

2.“考证依据”:指能证明创始人的证据,企业掌握的相关历史文献、内部资料,如县志记载,或有关方面专家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影印历史记载附页说明。

3.“演变情况”:是指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历史演变情况,须附页详细说明。

4.“创始店址”:指字号创始时期的店址。可附页说明。

5.“目前店址”:如有连锁店,填写目前总店店址,并标注说明。

6.“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创始店址经过文物保护部门确定为文物的,并根据文保级别在相应□打√。

7.“店址变迁情况”:是指总店店址变化情况。

(六)知识产权保护信息

1.“商标保护”:指企业在商标主管部门已登记注册字号、商标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认定为“安徽著名商标”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2.“品牌荣誉”:指企业的字号、品牌获得质量主管部门认定并仍有效的,经认定“中国名牌”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认定为“安徽名牌”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3.“专利”:企业如有申请成功的专利,根据专利证书上相关内容填列。

4.“域名”:即指在互联网管理机构已登记注册的企业网站域名。如有企业独立域名,在“已注册”后□打√,并标注域名。

5.“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如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等已在境外注册,分别标注注册的境外国别、产品类别等。

6.“法律纠纷”:如目前企业因知识产权存在法律纠纷,需简要说明什么原因和进展情况。

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的,在“是”后□打√;并在对应级别后的□打√。

8.“其它荣誉”:企业最近几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可列举。

(七)企业承诺书及附件材料目录

1.“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签章。

2.“附件材料目录”:按照本申请表内容的顺序,依次标注目录。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骑缝章。

(八)县(市、区)基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申请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部门,在核实企业材料后,给出推荐意见,并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