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湖北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时间材料及申报条件要求指南,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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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按照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3.近两年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发明专利拥有量逐年提高,且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4.企业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能够开展知识产权“四个一”工程(包括一个专门机构、一个专职或兼职人员、一笔专门经费、一套专有制度)。
二、湖北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2.按照《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评审要点》(见附件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两年申请专利、有效专利拥有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清单。
4.企业未来两年知识产权工作规划,须写明专利申请量(突出发明专利申请量)预期完成目标。
5.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8.其它相关材料。
三、湖北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于11月3日前报送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股)室。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汇总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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