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彭州市2021年度综合性产业政策(服务业)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时间流程条件要求和奖补标准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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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政策原文
对新入驻经我市考核认定后的总部经济项目,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100万元以上,每年按地方经济贡献最高50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特别重大的总部经济项目奖励标准“一事一议”。
二、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条件
新入驻我市并经考核认定的总部经济项目,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100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总部经济项目。
三。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彭州市2021年度综合性产业政策企业申报表;
3.2021年度综合性产业政策兑现企业承诺书;
4.2021年度综合性产业政策兑现部门联合审批表;
5.总部经济项目考核认定证明材料;
6.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验原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8.办公地点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9.相关资金使用票据复印件;
10.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1.其他需申报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四、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奖励标准
新入驻并经我市考核认定后的总部经济项目,2021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100万元以上,每年按地方经济贡献最高50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特别重大的总部经济项目奖励标准“一事一议”。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0月28日
五、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审定流程
1.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区及园区管委会初审后报送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发改局,
3.市发改局组织召开联席会开展联合审查
4.审查企业违法违规记录
5.组织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资料进行审计
6.政策兑现资金拨付。
七、彭州市2021年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兑现工作原则
(一)根据《彭州市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彭委发〔2018〕9号)文件附则规定,适用范围为彭州市市域内三个产业功能区(成都绿色化工产业园、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龙门山山地旅游集聚区),现更新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含丽春航空动力小镇)、天府中药城、湔江河谷旅游区。
(二)按照同一时期(年度)内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彭州市级财政承担的奖励的原则,企业(项目、个人)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一个奖励扶持政策文件的奖励。本次获得相应奖励的同一时期(年度)内同一事项,不再纳入由我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奖励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范畴。
(三)对同一时期(年度)内同一事项既符合彭州市级政策措施,又符合上级政策措施的,如上级政策措施给予的奖励扶持资金来源非彭州市级财政,可重复享受。
(四)本次仅针对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达到奖励扶持政策条件的企业(项目、个人)进行兑现。
(五)受奖企业(项目、个人)必须符合各文件对受奖对象的约束性条款要求(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和统计关系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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