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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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开展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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