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第三批次申报时间条件和支持标准流程须知

2022/10/18

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第三批次正在申报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时间条件和支持标准流程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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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内容

  对首次成功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用于我区的企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激励资金。对进行再融资的我区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且募集资金的80%以上用于我区项目建设,按照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股东认购部分)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资金;对进行再融资的我区北交所上市企业,按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中投入我区的5%o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激励资金。对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单笔(同一个批复文件)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达2000万元以上的,每笔给予10万元激励资金,单户企业每年激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申报条件

2022年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在郫都区的企业:

  (1)经上市培育,首次成功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含50%)主要用于郫都区的企业,在企业完成股改、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各阶段分别给予奖励。

  (2)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且募集资金的80%以上用于郫都区项目建设的企业;已在北交所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郫都区企业。

  (3)非上市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集合债等方式直接融资的,单笔(同一个批复文件)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达2000万元以上。

三、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支持标准

  (1)对首次成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用于我区的企业,激励金额300万元,在企业完成股改、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各阶段,分别兑现30万元、100万元、100 万元、70万元的激励

  (2)对首次成功在北交所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用于我区的企业,激励金额300万元,完成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上市发行申请被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分别兑现100万元(创新层100万元、基础层6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激励;

  (3)对进行再融资的我区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且募集资金的80%以上用于我区项目建设,按照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股东认购部分)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激励;

  (4)对进行再融资的我区北交所上市企业,按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中投入郫都区的5%o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激励;

  (5)对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单笔(同一个批复文件)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达2000万元以上的,每笔给予10万元激励,单户企业每年激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申报承诺书(盖公章);
5)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上市企业∶

  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提供股改后登记备案的股权(股份)文书、与辅导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复印件、证监会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复印件、证监会正式受理文书复印件、企业正式上市发行有效公函复印件、经证监会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复印件等完成股改、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上市发行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四大环节完成情况的相关印证材料。

  北交所上市企业提供企业申报新三板报审主要文本文件、证监会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正式受理文书、上市挂牌有效公函复印件、首次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基础层或创新层挂牌公示系统截屏资料(系统查验)、经证监会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复印件等完成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上市发行申请被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三大环节完成情况的印证材料

  (6)满足申报条件第2、3条的上市企业∶

  经批准的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的招股说明书或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的批准文件、资金募集及适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文件、实施计划、投资执行凭证、发行费用凭证、股东认购文书等资料复印件)、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对项目立项、资金募集、发行费用或股东认购、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于我区项目的额度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明确披露)等印证材料;

  (7)满足申报条件第4条的非上市企业∶

  须提供融资发行审批部门相关融资证明性文件,该项资金到位的银行单据复印件(验原件),承销发行费用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五、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申报流程

  (1)项目所在企业根据本细则实施项目申报;(2)项目所属主管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初审;(3)区国资金融局复审;

  (4)区国资金融局复审通过后报区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成都市郫都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材料报送时间

  请郫都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实施细则,准备申报资料,并于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区政府第一办公区一号楼7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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